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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連續兩日報道了曾經的廣州最大限價房項目風神公社變身商品房及其引發的關於單位自建保障房的思考。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昨日專門對此作出迴應,詳解風神公社變身前後的癥結所在。據稱,由於賣地在前、限價房政策出臺在後,風神公社限價房賣地時未限定銷售對象、未限制轉讓,並且,開發企業不同意接受限價房政策,最終補繳地價“變身”。
上述負責人說,“風神花園”項目尚未辦理房產證,不具備辦理二手房交易條件。“媒體報道的有個別業主以6500—7500元/平方米的價格放盤未有交易案例。”該負責人還表示,希望今後媒體對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繼續給予嚴格監督,多提合理建議。(鄭佳欣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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