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塊6.8畝的自留地,一份無效的協議,一起村民和老闆的相互追償,又扯出國土部門暗箱操作——把價值千萬元的土地五百萬元就賤賣了。而國土部門迴應,(雲南)羅平縣紀委監察局、縣檢察院及縣國土局組成的調查組調查發現,串通競拍的舉報不成立。涉案土地光地皮就賣了590多萬元,其價格並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準價,加上土地上面的房屋和附着物在內,總價達到了1700多萬元。
村民
我們被騙了最少索賠2000萬
羅平九龍大道國稅局對面的菸草小區旁,有一塊麪積約六七畝的土地,這塊土地屬羅平縣羅雄鎮團結居委會第十六居民小組所有,目前已閒置了整整兩年。
“我們被騙了,我們要告他,價值4000多萬的房產被他強拆,最少索賠2000萬元。”居民小組劉組長告訴記者,小組有160多戶村民,村中土地都被徵用了,只剩這塊6.8畝的自留地。上世紀90年代初,經全體村民同意,村小組投資三四百萬建了一個賓館、26間鋪面,還有一個幼兒園用於出租。由於租金逐年上漲,2009年時,每年租金至少50~60萬元,這些房子的價值也上升到4000多萬元。
2009年,一穆姓老闆稱想和村民一起開發這塊土地,並向村民承諾:3月內辦下土地相關手續,一年之內建好17層大樓,並將其中的6111平方米無償交給村民;如村民不要房子,則按每平方米1800元的價格補錢,可以補償到1100多萬元。村民都簽字同意了他的計劃。劉組長說,當年10月20日,穆老闆與村小組簽訂了聯合開發協議,還沒經過村民同意,就將房屋全部拆平,拆房時也沒給村民補償。由於賓館和商鋪的租期未到,穆老闆又不願給商戶賠償,村小組只好從他那裏借了50萬元補償商戶。可沒想到,房子拆了快兩年了,穆老闆的相關手續一直辦不下來。
今年8月20日,因政府部門要掛牌出售土地,村民提出不和穆老闆合作了,要求他先賠償拆除房屋損失1100多萬元。而穆老闆卻不答應,稱在今年9月10日前支付200萬元,餘款在今年12月31日前付清,遭到了全體村民的拒絕,雙方因此鬧僵了。
老闆
村民毀約在先,國土局串標在後
穆老闆稱自己是羅平縣豪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2009年與十六小組簽訂了聯合開發協議,明確規定:村民出地公司出錢,公司向政府部門申請將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後進行開發,公司競買土地時小組必須配合,若違約小組賠償公司損失300萬元。協議簽訂後,豪城公司拆除了地上建築物,並向村民小組支付了50萬元安置費,前後花掉了兩三百萬。隨後,豪城公司向羅平縣發改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等13個部門申請立項,請求開發這塊土地,這些部門都批准同意豪城公司的立項請求。
穆老闆表示,由於另外有人也想得到這塊地,部分村民又得了好處,就給他設置種種障礙,還要他補償1100萬元。遭到拒絕後,村民便不給他籤《補償協議書》,導致他無法參與競標。“村民違約,給我造成了三四千萬的損失,我現在還要告他們呢,最少索賠500萬元。”
“一宗土地三家競買人,拍賣時兩次舉牌一次加價就敲定成交,這完全是一種暗箱操作的串標行爲。”穆老闆說,在羅平縣國土資源局的招標公告中有個限制條件,競買人除先交530萬元保證金外,還必須有十六小組開具的《拆遷補償協議書》。十六小組和豪城公司鬧僵後,未給公司開具《拆遷補償協議書》,導致公司無法參與競買。9月9日,羅平縣國土資源局公開拍賣這塊土地,拍賣師說出起拍價後,十六小組舉牌,隨後拍賣師加價5萬元,雲南麟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舉牌,此後再沒競買人加價,拍賣師宣佈拍賣成交。如此黃金地段,居然加價一次就成交,在土地拍賣中非常罕見。這塊土地按照羅平現在的市場價,至少可以賣1000萬元,這塊土地只賣了500多萬,肯定是被“賤賣”了。
穆老闆認爲,國土局在招標公告中故意設置門檻,地上建築物早已被拆遷,根本不存在任何拆遷,何來補償?3家競買人中,十六小組競買保證金是麟昊公司提供的,只是他們用員工的個人名義打款而已,這種“作弊”行爲很明顯。“我們準備起訴羅平縣國土資源局涉嫌侵權,他們所拍賣的成交協議無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