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降房價面臨高價賣地抬高成本之困,對此深圳有什麼新的政策規劃?昨天,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在參加國有土地管理工作在線訪談活動時表示,深圳調控房地產的舉措之一就是,探索實踐“定地價,(向下)競房價”土地出讓模式。
有網友問,國家要抑制房價,但是很多人說如果政府還依賴賣地獲得地方財政收入,高價賣地之風不止,房屋成本就降不下來,深圳對土地買賣有什麼新的政策規劃?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回答,深圳市政府不依賴土地財政,針對近幾年房價高企,市規劃國土委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探索實踐“定地價,(向下)競房價”等。
最近市面上出現不少商業用地蓋出的新樓盤,名曰商務公寓。一位網友問:這種房與居住用地上建設的住宅有什麼區別?以後想延長土地使用權,會有問題嗎?有關人士回復:土地使用權在土地出讓的時候已經限定,如以後想延長土地使用權,按有關規定辦。
基准地價問題也是昨天訪談活動聚焦的一個熱點。網友諮詢:改變用地功能的地價是如何計收的?有關人士回答:以協議方式出讓的住宅、商業、辦公等經營性用地,經批准調整功能但不增加經營性建築面積的,按照土地使用權剩餘期限以基准地價標准計算調整功能前後的地價差值。經批准增加經營性建築面積的,增加建築面積部分的地價按照土地使用權剩餘期限以市場評估地價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