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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計少給拆遷戶錢的事見多了,想方設法多給錢的事還真少見。而某房地產評估公司的員工蔡海彬,就在評估報告中給拆遷戶梁某虛增了一棟樓,使梁某騙取拆遷款1800萬元。記者今天獲悉,蔡海彬因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蔡海彬供述,2009年9月,他受公司指派,對昌平區回龍觀鎮回龍觀村舊村改造項目提供拆遷評估。而梁某在回龍觀村有一處院落,院中有兩棟樓,每棟均為二層高。蔡海彬負責對梁某的這兩棟樓進行現場評估,他到現場測量完面積後,填寫了底表。
據了解,委托蔡海彬所在的評估公司對拆遷房進行評估的,是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蔡海彬聲稱,該公司拆遷指揮部總指揮張桂亮告訴他,回龍觀村的拆遷速度太慢,市裡一直在催。梁某是村裡的小混混,不好惹,梁某不搬,其他村民也拆不動。張桂亮授意蔡海彬,要讓梁某走就得多給其補償,最低不能少於600萬。可以通過在梁某的拆遷面積中多加一棟樓的辦法,增加拆遷面積和補償款。
蔡海彬說,他考慮到拆遷進度不能耽誤在自己這裡,於是就銷毀了梁某真實拆遷面積的底表,按照3棟樓的虛假面積重新制作評估報告,並以公司兩名有評估員資質的工作人員的名義,在評估報告上簽字。
按照這份虛假的評估報告,梁某拆遷補償的面積達到了2.7萬平方米,其個人領取拆遷補償款高達3300餘萬元,騙取拆遷款高達近1800萬元。
該案公訴人介紹,目前該案涉及的張桂亮和梁某,都因涉嫌詐騙罪被起訴到市一中院。此案為本市目前破獲的較大一起詐騙拆遷款案。(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