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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住房保障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領取了《購房證明》就意味着獲得了經濟適用房的選購資格,領證後再放棄選購的,按政策規定兩年之內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房。如果申請人決定不購買本批經濟適用房,可以不用領證,到發證處填寫一份放棄證明,下批還可以繼續申請。
據住建部門介紹,《購房證明》發證處設在錦繡新城三期1號樓網點(錦繡新城小區大門南500米左右,乘坐43、46、48路公交車可到達),按計劃每天發1000個《購房證明》。
經濟適用房入圍家庭可以在每天上午的8:30-11:30;下午的13:30-16:30,前往錦繡新城三期1號樓網點領取。入圍家庭的排序號可以在入圍名單上查詢。
其中,9月13日發證序號爲:上午1-500號,下午501-1000號;9月14日發證序號:上午1001-1500號,下午1501-2000號;9月15日發證序號:上午2001-2500號,下午2501-3017號。(記者苗華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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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煙臺市經適房基準價格爲2270元/平方米。
2010年供應的錦繡新天地3029套經濟適用房的實際銷售基準價格爲248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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