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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弛(化名)的丈夫出軌了。
張弛和丈夫黎濤(化名)是2003年大學畢業時,經朋友介紹認識的,一年後就結婚了。婚後兩人感情一直不錯。黎濤的母親出錢爲小兩口在市區買了一所房子,雖然沒有孩子,七年來日子倒也一直過的風平浪靜。可是最近張弛發現,丈夫開始天天加班,問他的時候,又總是支支吾吾。張弛起了疑心,趁黎濤睡着,偷偷看了他的手機,發現了他跟一個女人大量火辣的短信記錄。張弛一下失去了對這段婚姻的信心,於是委託律師事務所向黎濤提出了離婚。
法庭上,黎濤承認自己有了外遇,出軌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法官認爲黎濤應承擔婚姻破裂的全部責任,並將在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充分考慮到黎濤的過錯。
訴訟中張弛要求分割的主要共同財產是婚後黎濤母親爲二人買的房子。該套房產是黎濤母親全部出資,在黎濤婚後購買的一套公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子女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指明,一般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張弛也就是根據該條規定,主張兩人的房屋有自己一半。
然而,法庭上,黎濤的律師指出,根據8月12號,最高法院剛剛宣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爲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張弛一下子不知所措了,離婚自己沒有責任,卻成了受害者。
近年來,隨着房價不斷上漲,青年人買房的壓力越來越大,很多人結婚都是由一方或雙方父母爲年輕的夫妻買房結婚。根據千萬間房產搜索引擎統計,80後夫妻買房由父母出資的佔七成以上。可是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最新解釋,恐怕將使很多80後女性們不再敢輕易言嫁。一段婚姻破裂,以前可作爲共同財產分割的房子,如今已經成了一方的私有財產。有網友戲稱,好的方面說,婚姻法的新解倡導了女性獨立,不靠男人靠自己;壞的方面說,女人們都不嫁了,光棍就多了,同時因爲對房子的需求變大了,房價也會更加高漲。
房子,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都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筆投資,而婚姻則是最大的感情投資。但如果法律不能保證婚姻雙方對房子的共同利益時,還會有多少人相信那薄薄的一紙契約呢?
如果一旦步入婚姻殿堂,就必須放下感情,面對殘酷的財產公證,才能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那麼你還會相信愛情嗎?千萬間網友小昭說:“我當然相信愛情。但是,婚姻既保護不了感情,又保護不了財產,我爲什麼要嫁人?嫁人還不如靠自己,自己買房!”
根據千萬間房產搜索引擎調查結果顯示,自婚姻法新解釋出臺後, 80%的受訪者認爲住房很重要;認爲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協議”的受訪者達到了近46% ;43%的受訪者認爲,受婚姻法新解釋的影響,對婚姻的安全感降低。
很快,就又是房產開發商們所說的“金九銀十”了,千萬間房產搜索引擎的歷史數據顯示,往年的這個時候都是房地產市場的銷售旺季。不知今年的婚姻法新解釋,會給限購令當前的房市帶來怎樣的變數。感情和房子,你選擇誰?真愛和未來,你選擇HOLD住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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