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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國土資源廳日前要求各地,要以住建部門編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清單》為依據,認真落實用地保障,加快供地,及時錄入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填報《住房用地供應情況匯總表》。同時,要求各地按要求建立月報制度,各設區市內的各區均由市本級負責收集數據後統一錄入到市本級內,每月2日前完成上報,月報數據按累月的形式統計。此外,各地要確保住房用地供應情況與合同填報一致,要改進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計劃的編制,明確報送工作聯系人。
又訊省國土資源廳消息,近日省國土資源廳出臺專家庫管理辦法,從10月1日起,凡是國土資源項目評審、論證、諮詢、驗收等活動需聘請的省內專家,均從專家庫中產生。
據了解,管理辦法適用於省國土資源廳專家庫入庫專家遴選、入庫、使用、管理活動。該辦法明確了入庫專家應具備的條件,建立了專家隨機抽取、備案、回避制度,要求專家客觀、公正地提出諮詢評價意見,對所提出的諮詢評價結論負責。專家有不負責任、泄密、收受財物等情形的,予以警告或取消入庫專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