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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管理,防範資金風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並自9月5日起施行。
根據《通知》,職工更改住房公積金龍卡賬戶初始密碼或辦理密碼掛失手續,應由本人持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和住房公積金龍卡進行辦理。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委託他人辦理,代辦人辦理時,還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證明、代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未更改或職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無法提供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密碼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持本人身份證、職工死亡證明、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複印件各一份,以及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龍卡,辦理更改初始密碼或密碼掛失手續。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委託他人辦理,代辦人辦理時,還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證明、代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
職工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應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規定的提取資料外,還應提供農業戶籍戶口薄及複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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