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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京9月1日電(申冉南軒)今天下午,南京市地方稅務局向社會發布通告,該局將嚴格執行財政部國稅總局於昨日發出的《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對於夫妻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將免征契稅。
2011年8月31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確認:“婚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
此項通知源於日前南京市地稅局發出通告,稱“因婚姻法新解釋出臺,導致夫妻婚前房產婚後如需加名,就屬於產權變更行為,按照現行稅務規定,需繳納產權變更契稅”。此通告一出,百萬房產的加名費一夜之間從幾百塊變成了萬餘元,引來各地市民激烈反應,對該稅的征收表示質疑。南京地稅部門當時表示,由於情況特殊,僅對已申請加名的市民進行在冊記錄,等候國稅總局處理意見下達後再做處理。
國稅總局在各地方稅務部門要求以及社會高度關注下,在一周不到的時間內發出通知,免征“加名契稅”。
對此,南京地稅部門表示,至國稅總局發布新政策之時,南京地方稅務局未對一例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征收契稅。
現該局已將新政策迅速傳達至每個征收窗口,對每個契稅窗口工作人員和各辦稅服務廳諮詢崗工作人員也將進行新政培訓,正確理解認真執行契稅新政;同時,積極為納稅人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設置專門窗口及時為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
據了解,納稅人需要提供下列資料,地稅部門即可當場為納稅人辦結免稅手續:1、房產部門開具的《契稅聯系單》和《地稅聯系單》;2、結婚證復印件;3、房產部門受理的夫妻房產《約定》復印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