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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信托公司資深人士認為,“事前報備實質就是審批”,房地產項目有時候會因為批的時間長就黃掉了。
報備前置的政策施行兩個月以來,信托公司普遍反映房地產信托規模明顯受限。
“事前報備實質就是審批”,某信托公司資深人士表示,“房地產項目有時候會因為批的時間長就黃掉了”。
2011年7月1日起,房地產信托項目開始事前報備,改變了之前事後報備銀監會的流程。
上述資深人士指出,監管部門通過事前報備的方式,可以延長審批周期,從而達到規模控制的目的。
他表示,這對房地產信托項目的影響很大。舉例說,房地產信托項目按照嚴格的要求,需要做到四證齊全、開放商具備二級資質,自有資金比例超過35%等,而這樣資質全部達標的公司會直接選擇銀行貸款。選擇信托項目的基本上都是在資質上略有瑕疵,通過類股權信托的方式繞道監管。“但報備前置之後,這麼做顯然不行了。”他說。
某大型信托公司內部人士則表示,報備前置以來,公司項目沒有完全停滯,因為銀監會也會根據信托公司本身的資質水平進行判斷,7月以來公司有項目通過審批。“但周期長了,很多項目就不好做。”他表示。
信托產品分行業來看,發行產品數量最大集中在房地產、工商企業、基礎設施三大行業中,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信托平均收益率最高,各月均保持在9%左右的水平。
一位房地產信托業人士向財新記者稱,銀監會直管的信托公司受到的影響最大,估計房地產信托規模下降可達半數以上,而地方銀監局管轄的信托公司受限情況可能相對較小。
今年二季度以來,銀監會就開始進一步收緊房地產信托業務監管。雖然未直接叫停,但從5月份開始,銀監會要求信托公司每月上報的《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監測表》,開始逐個監測房地產信托項目的資金投向、資金運用方式、風險控制措施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