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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瞭解到,歷時一年多的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審覈工作基本完成,終審結果將於2日公佈;該局還表示已籌集6073套房源供5612戶合格申請者挑選。深圳市住建局房改處處長林小利介紹,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受理通告發布以後,共受理申請8148份。經過街道辦初審、區住房建設部門複審、市住建局終審三級審覈、四次公示,確定終審合格的申請家庭共5531戶;加上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合格、本次重新審覈合格的申請家庭81戶,最終終審合格的申請家庭共計5612戶。其中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的家庭5030戶,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條件的家庭582戶。而終審合格申請家庭的名單及購租排位等信息將於2日公佈,並接受市民的監督舉報,一旦發現違法事實,即使申請人已經入住或獲取補貼,也將依法嚴肅處理。據悉,此次深圳共籌集房源6073套,其中經濟適用住房4488套,公共租賃住房1585套。此次保障房的售租按照全市統籌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經濟適用房方面,申請人戶籍爲福田、羅湖、南山區的合格家庭,房源由市政府統一統籌提供,其他各區則由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自行籌集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方面,房源全部由各區政府及新區管委會提供,預計交付使用時間爲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12月底。因此,申請人戶籍爲鹽田區、龍崗區、坪山新區的合格家庭,因暫無經濟適用住房提供,分別由各區政府及新區管委會安排公共租賃住房或貨幣補貼予以保障。羅湖、南山兩區因暫無公共租賃住房提供,由區政府採取貨幣補償形式予以保障。此次保障房申請審覈過程中,騙房風波不斷,引起社會強烈關注。深圳市住建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黃昌鴻告訴記者,對終審不合格名單中涉嫌隱瞞住房或財產情況的申請人分三批下發了336份行政處罰預告知書,其中177人提出書面申辯意見,70人提交聽證申請。通過與相關部門進行了解溝通,及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最終對違法事實清楚、當事人申辯理由不成立的261戶違法家庭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處以5000元罰款,並且3年內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對經覈查違法事實認定存在出入,不構成故意隱瞞,或雖有違法,但情節顯著輕微的63戶家庭,決定不予處罰或免於處罰。另外12戶被納入到終審合格名單中。深圳市住建局副局長鬍建文表示,至此,2007年底以前取得深圳市戶籍的低收入家庭基本實現應保盡保,住房困難情況將得到較好解決。未來,將強化各區政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施住房保障,建立保障性住房日常受理與輪候制度。並將把公共租賃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爲主要的保障形式。同時,嚴格限制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流通,經濟適用房達到規定年限經批准取得完全產權的,要向政府補交土地收益和房產增值收益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繳納比例或將達到增值收益的70%。 (記者趙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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