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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芬奇”事件風波未平,濟南一傢俱城又被訴上法庭
素以歐美傢俱頂級品牌著稱的“達芬奇”傢俱,因涉嫌產地造假、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被媒體曝光。近日,濟南一對新婚夫婦,以涉嫌欺詐爲由將銷售給他們傢俱的門店及其所在傢俱城告上法庭,稱其購買的價值數萬元的英倫傢俱,曾被告知是由“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製作,但實際使用過程中卻發現了內含松木等價格低廉的木材原料。
夫婦倆在訴狀中稱,要求銷售商家返還貨款並賠償相關損失,銷售商家所在某傢俱城,也被列爲共同被告。19日,天橋區法院北園法庭在涉案傢俱城內現場開庭,公開審理此案。
【原告方】
數萬元英倫傢俱,涉嫌以次充好
旁白:今年1月,市民曉芳(化名)夫婦到一傢俱城挑選傢俱,經過銷售人員推薦,曉芳看中了一款價值4.48萬元的組合傢俱———內含雙人牀、沙發、衣櫃、吧檯等十餘項獨立傢俱在內的組合套裝,設計風格爲英倫風。當時銷售人員介紹此傢俱爲“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製作,而楸木屬於高檔的實木,十分難得。和丈夫商議後,曉芳支付貨款,讓傢俱商將這套英倫傢俱運到了家中。
時隔半年多,同樣是因爲這套傢俱,讓曉芳夫婦和傢俱商家對簿公堂,曉芳夫婦在訴狀中,直指對方傢俱商涉嫌欺詐。
原告方:我們有證據證明,傢俱商家存在欺詐。
筆者:什麼欺詐?
原告方:此套傢俱材質不是“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
筆者:除楸木外,你們還發現了哪些其他材質?
原告方:松木等,一些價格較低廉的材質。
話外音:隨後,原告方律師向筆者出示了購買合同,在其中一項中,寫明材質爲“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原告方認爲,雖然此條是由原告曉芳寫上去的,但是得到了被告方面的認可。
【被告方】
楸木爲主材,保證是純實木
旁白:但在應訴過程中,被告的傢俱門店方卻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其認爲,合同中寫明“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的部分,是寫在主材一欄內,這也就意味着,該套傢俱的主材是楸木的,其餘部分可以爲其他材質。
筆者:這套傢俱除楸木外,確實含有其他材質?
被告方(傢俱門店):是,但是我們保證傢俱是純實木的。
筆者:其餘材質爲何種實木?
被告方(傢俱門店):松木、香樟木。松木可能價格比較低,香樟木的價格其實比楸木還貴。
筆者:加入這些材質的目的是什麼?
被告方(傢俱門店):還是看傢俱需要。
楸木比較硬,松木較軟,如果做類此牀板等,傢俱行業還是普遍用松木。
【脣槍舌劍】
“百分之百”修飾的是傢俱,還是楸木
旁白:在隨後的法庭辯論階段,原被告雙方脣槍舌劍,爭論的焦點持續在“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傢俱”這一合同約定上。同時,雙方還對“百分之百”這一詞彙所修飾的名詞,是傢俱、還是楸木,持續進行着爭論。
原告方:“百分之百”修飾的是傢俱,這意味着傢俱應是百分之百楸木的。
被告方(傢俱門店):“百分之百”修飾的是楸木,楸木確實是百分之百進口的。
話外音:在庭審中,被告的傢俱門店還出示了一份關稅清單,試圖證明製作此套傢俱的楸木部分,確實是通過進口,由歐美購入的。
筆者注意到,在雙方進行辯論中,被告一方也承認,可能存在工作人員在推銷過程中急於銷售,含有誇大傢俱內部成分的話語。但其產品符合相關的質量檢測標準,並不存在原告所說的以次充好的問題。
同時,筆者瞭解到,2009年5月1日發佈的《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新版國家標準,對木質傢俱有了明確的分類和定義,木質傢俱按產品構成的主要材料分爲實木傢俱、人造板類傢俱、綜合類傢俱。實木傢俱根據實木用材比例及工藝,可分爲全實木傢俱、實木傢俱、實木貼面傢俱。
【法庭主持】
雙方最終和解
最終,在天橋區法院北園法庭的主持下,各執一詞的原被告雙方以和解告終。這套英倫組合傢俱仍歸原告所有,由被告的傢俱門店方賠償原告1萬元損失。
負責主審此案的北園法庭法官劉元祿則介紹,此案較爲奇特的是原被告將“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傢俱這條,寫入了傢俱購買合同中,這也成爲引發矛盾的一個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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