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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婚姻法解釋(三)》的出臺,催熱了夫妻間房產證的“加名熱”。繼福建泉州全面開徵婚內房屋產權變更契稅之後,南京市從昨天(23日)開始已對夫妻婚內房產加名徵收契稅。具體繳納辦法按照房屋所有權添加人的實際佔有比例,摺合成合理市場價,按照贈予類別徵收3%的契稅。
中午11時,已經接近下班時間,但在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三樓的契稅交納窗口前,卻依舊有很多市民在諮詢夫妻間房產更名是否要徵收契稅。
此前有媒體報道,南京從8月23日起開始徵收夫妻房屋產權變更契稅。今天記者採訪時,房產交易中心契稅徵收窗口的工作人員表示,交稅要看主要還是看買房與結婚的先後關係。
工作人員:交(稅)在樓下大廳裏面受理,但我要區別是婚前財產還是共有財產。
市民:怎麼區別?
工作人員:看領(房產)證時間和領結婚證的時間。
市民:我買房是在婚前還是婚後,是吧?
工作人員:對。共有財產(房產證)加名、減名不需要收稅,我依然可以辦。
市民:如果結婚之前買(房)的?
工作人員:我們在等後面的司法解釋。
以目前稅務部門的態度來看,很多市民擔心開徵婚內房屋產權變更契稅,就是眼前的事。
市民:覺得(新司法解釋)不太合理,但夫妻之間這樣加名字,國家就沒有必要再收稅了,這爲什麼要收稅呢?
也有市民表示,即使自己覺得這個稅費收的不合理,但也還是要交。
市民:如果覺得這錢能承擔,總比(房產證)沒有你名字好一點,雖然不合理,但沒有辦法。
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授邱鷺風表示,夫妻之間房屋產權轉移時收取契稅合理合法,前些年一直沒有徵收契稅是因爲一些特殊原因,稅務部門停止收取。不僅是夫妻關係,其他直系親屬之間對房屋產權的贈與也都需要收稅。
邱鷺風:前幾年,因爲金融危機,(而且)中國人剛有產權概念。在這種情況下,南京市規定給受贈人免稅特殊優待。我查覈了一下,從今年開始,這些優惠可能要取消。不僅是夫妻之間,房產變更姓名要納稅,父母子女之間也一樣(交稅)。
另外,邱教授對稅務部門迴應羣衆的意見問題上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邱鷺風:我覺得解釋不清。必須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告訴百姓,原來爲什麼免收(契稅),現在爲什麼重新開徵(契稅),優惠期是不是到了等等。到期(時間)正好跟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臺日期撞到一塊,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有針對性的解釋。(記者柏媛媛俞聲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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