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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關於南方鋼廠保障房項目外運土壤排放,是否會造成農田污染的疑問,廣州市住房保障辦8月23日晚再次作出說明,存在微量重金屬污染的土壤不會用來做農林蔬果地用途。
市住房保障辦表示,根據第三方有資質專業機構作出的環境影響評估,南方鋼廠保障房項目九個監測點結果均符合國家居住用地土壤標準,可直接用於建設居住用房,僅2號、7號監測點表土存在微量重金屬超標,需經處理後排放。
市住房保障辦強調,目前已開挖並外運的約16萬立方米土壤並非2號、7號監測點土壤,不存在重金屬含量超標問題。根據市環境檢測中心8月18日對外運土壤進行的浸出性毒性分析結果,該部分土壤浸出液中的銅、鉛、鋅、鎘、鉻和鎳含量均低於危險廢物浸出毒性鑑別標準限值,不屬於危險廢物,再次否定了所謂“毒土”的說法。同時,對照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的農用地標準,已外運土壤的排放,不會對農用地造成污染。
對於存在微量重金屬污染,不符合農用地標準的2號、7號監測點範圍內的土壤,市住房保障辦表示,將根據環評報告建議意見及環保專家技術評審意見處理,確保這部分土壤不用於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以及自然保護區等用途。最終處理方案,將請環保專家、土壤專家會審確定。記者趙燕華、實習生薑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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