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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地點設在家具商場,對廣大商戶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
『達芬奇』家具因誇大宣傳、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等問題被曝光,昂貴的進口家具遭遇信譽危機。近日,濟南一對夫婦以涉嫌欺詐將家具商及其所在的家具城告上法庭,稱花數萬元買來的『英倫』風格家具,號稱『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其實內含松木等廉價木料。8月19日,天橋區法院北園法庭公開審理此案,最終商家賠償消費者1萬元。
本想秀秀『英倫』風格實木家具不料朋友卻看出背板用了廉價木
今年1月,市民李曉芳(化名)夫婦為結婚,到北園一家具城挑選家具。經門店銷售人員推薦,她看中一款價值4.48萬元的組合家具。這套『英倫』風格的套裝包含了雙人床、沙發、衣櫃、吧臺等。當時,店員介紹此家具的原料為『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屬於高檔的實木家具。聽到這些,李女士很是心動,在和丈夫商議後,感覺價格也算便宜,就支付了貨款,把這套『純楸木』英倫家具搬到了布置一新的家裡。半年之後,因為這套家具涉嫌『以次充好』,李女士夫婦和家具商對簿公堂,打起官司。
原來,新婚後,李女士夫妻倆邀請朋友到家中做客,大家對他們的裝修風格頗為稱道。當李女士介紹這套家具是『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時,有朋友提出了質疑,指出家具外部是楸木,但是看不到的床板、衣櫃的背板用了廉價的松木。經朋友一指點,李女士這纔恍然大悟:自己遭遇了虛假宣傳,被騙了。
李女士的代理律師指出,家具商存在欺詐。當庭遞交的購買合同顯示,主材一欄中填寫的是『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這句話是由李女士寫上的,當時被告予以認可。但實際上,買回家的家具用了不少其他木料。
商家稱主材是楸木,保證純實木其他材質是根據實際需要搭配的
天橋區法院北園法庭受理後,認為此案具有典型性,為了讓更多的商家和消費者了解類似糾紛,在家具城內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當天,原告、被告雙方都未露面,由代理律師代勞。
坐在被告席的家具商代理人辯稱,合同中有『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一說,寫在主材一欄內,也就是說,這套家具的主材是進口楸木,其餘部分可以為其他材質。同時出示了一份關稅清單,來證明所用楸木是從歐洲進口的。
被告方表示,他們保證家具是純實木的,除了主材是楸木外,確實用了松木、香樟木。之所以搭配使用其他材質,是根據家具實際需要而定。因為楸木比較硬,所以床板等使用較軟的松木,家具行業中普遍如此。從價格上來說,松木是便宜,但香樟木比楸木還要貴。
『百分之百』是指家具,還是楸木?商家最終承認宣傳中有誇大言辭
最後雙方爭論的焦點在『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原告堅稱這是指家具為『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被告則稱『百分之百』修飾的是楸木,因此只保證楸木為百分之百進口。
被告一方也承認,可能店員急於銷售,在推銷時使用了誇大家具成分的言辭。但其產品符合相關的質量檢測標准,並不存在原告所說的『以次充好』。在天橋區法院北園法庭的調解下,被告賠償原告1萬元。
記者了解到,根據2009年5月1日發布的《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木質家具分為實木家具、人造板類家具、綜合類家具。其中實木家具又分為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實木貼面家具。據業內人士介紹,生產企業在制作過程中,極少完全使用一種材質的實木制作家具,而銷售人員往往誇大其辭,忽悠消費者。
辦案法官劉元祿介紹說,雙方將『百分之百歐洲進口楸木』寫入了家具購買合同中,從而引發爭議。此案給買家具、裝修房子的市民提了個醒,在購買合同中一定要寫清家具的材質與構造,遇到糾紛時,就能作為證據維權。特別要對一些細節詳加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