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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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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啓動11371套保障性住房建設
居者有其屋,是幸福最基本的前提。百姓幸福一直裝在政府心中,南昌市黨委、政府始終把改善中低收入羣衆住房條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爲改善民計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着力點,解困力度年年在加大,覆蓋範圍年年在擴展,努力讓普通居民、中低收入者買得起房、住得上房。
2007年,我市通過公開搖號,試點銷售了200套經濟適用住房,並總結出一整套以“三級審覈、三榜公示”的操作模式,爲全省乃至全國經適房的建設、銷售和管理提供了經驗。
2007至2009年,我市共建設經適房173萬平方米、25000套(其中貨幣補貼10000套),建設規模佔全省總量的三分之一左右。2010年度,我市投入9000萬元用於1500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數量在全省設區市中最多。
“十一五”期間,五年累計建設廉租住房14.28萬套、經濟適用住房9.49萬套,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14.8萬戶,改造城市棚戶區1344萬平方米,完成農村危房改造4.9萬戶。
2011年,我市繼續推進住房保障,全年安排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11371套。
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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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改造棚戶區260.18萬平米
南昌住房保障政策也因勢而變,不斷擴大保障範圍,力求讓發展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狹小、低矮、潮溼,這是城市棚戶區最明顯的標誌。2010年7月10日,南昌利字街地塊改造開工,標誌着南昌市全面啓動城市棚戶區改造。隨後,十字街、工人新村等棚戶區陸續啓動改造。
我市城市棚戶區改造面積爲659.91萬平米,涉及戶數7.97萬戶。爲讓棚戶區居民儘快住上新房,南昌明確了“三年任務兩年完成”的工作目標,2010年改造399.73萬平米,2011年改造260.18萬平米。
簽訂拆遷協議、騰出房子、拿到補償款、買更大的房子……很多“蝸居”的居民經歷了一場由“舊”向“新”的生活變遷,享受到看得見、摸得着的實惠。
爲解決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難問題,我市研究制定了多項優惠政策,對部分弱勢羣體,特別是住房面積小的,在拆遷安置的時候,直接按36平米給予安置。爲讓利於民,對於拆遷過程中選擇貨幣補償的,在規定時間內搬遷可另外再獲得按市場評估價最高40%的獎勵。
住房是老百姓安身立命之本,安居而樂業,樂業而繁榮,繁榮則興旺。隨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安居工程建設,古人所憧憬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夢想也正在一步步實現。(首席記者吳躍強實習生楊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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