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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報記者郭冬瑾
近幾個月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入黃金期,速度之快,令人欣喜,按時完成2011年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標大有希望。可我們不能疏忽的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項民生工程,完成建設的數量指標,纔只是邁出了萬裡長征的第一步。
保障房的建設、質量、分配和後期管理工作都任重道遠,其中,要數保障房的分配問題最為關鍵,如果不能把保障性住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那麼,整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就將失去其現實意義,還會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使投機者不當獲利。
保障房分配不公,投機問題不斷,在近些年的保障房建設過程中已經算不上什麼新聞了。隨著今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指標的下達,保障房這塊蛋糕越做越大,分配過程中將遇到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多。北京等地曝出大量保障性住房被用於出租的新聞、陝西地方官員團購保障房名單被曝光,這不禁讓民眾生出這樣的疑問——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誰?
針對社會上對保障房分配不公、投機者不當獲利等現象的種種詬病,相關人士提出應當處以高額罰款甚至判刑的方式來嚴懲弄虛作假行為,使投機者不敢輕易騙購。石家莊擬出臺『騙購保障房將終身禁入』的處罰措施,深圳擬規定騙取保障房將被罰款20萬元。處罰之嚴厲,足見各地方治理保障房分配亂象之決心。
不可否認,不當獲利的投機者應當被嚴懲。當處罰力度高到一定程度時,部分投機者或因為處罰所震懾而偃旗息鼓。但治理保障房投機行為的工作能否落到實處,關鍵並不在於事後如何處罰,而在於保障房分配機制能否從源頭上制止騙購等投機行為的發生。
要避免保障房分配過程中的種種不合理現象,需要有關部門正本清源,做好保障房分配的前期工作。首先,要設置科學的准入門檻。各地保障房准入門檻應針對其經濟、收入、需求等具體情況,由當地民眾參與制定,以確保其科學合理。其次,掌握保障房申請者的具體信息。在確立了科學的准入門檻後,只有掌握申請者真實、具體的信息,纔能把投機者排除在外,從而把各類保障性住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再次,應做好保障房分配的公示工作。將保障房分配工作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纔能取信於民,提高政府公信力。最後,我國尚沒有一部針對保障房建設、分配和管理等問題的全國性法律法規,立法機構應盡快填補保障房問題在我國法律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