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順德區政府頒佈了2011年度順德住房保障工作的最新標準,入住順德區保障房的門檻有所放寬。其中經適房對家庭人均月收入的限制標準由之前的960元放寬到1170元。該標準由8月4日開始實施,共涉及六方面內容。
首先,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爲每人每月390元,之前是每人每月320元,增加70元;
第二,廉租房保障准入家庭經濟收入標準從月人均640元放寬到780元;經適房保障准入家庭經濟收入標準從月人均960元放寬到1170元。
第三,廉租房和經適房保障准入家庭居住困難標準從人均擁有住房面積12平方米放寬到13平方米;
第四,廉租房保障面積標準(即解決標準)從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4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
第五,市場平均月租金標準爲20元每平方米,比舊標準高了10元;
第六,廉租房租金,符合條件的承租家庭,保障面積範圍內租金保持1元1平方米不變。此外,面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公租房月租金標準指導價爲16元每平方米。(記者曾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