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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捂盤”惜售、合同陷阱、房屋質量差、延期交房到違背賣房承諾……五花八門的購房陷阱使得“業主維權忙”。最近,廣西消費者協會敲響房產消費警鐘,盤點房產消費“八項注意”,提醒購房一族擦亮眼睛,認清購房各環節的陷阱,謹慎繞行。
1.“捂盤”惜售
“我是通過小道消息聽說某新樓盤開盤,早早就來預約了,奇怪的是才第一天,售樓小姐就告訴我好戶型售罄了,只剩下一些樓層高,位置偏的戶型,無奈之下,只好交定金要了一套不太滿意的大戶型。”剛搬進新家的張女士無奈地說。
遭遇此類捂盤“惜售”的消費者不在少數。開發商事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來銷售,“雪藏”較搶手的戶型,然後逐月推出幾套,目的就是爲了後期擡價銷售。
2.先交首付後籤合同“有貓膩”
在目前的房產認購書上,普遍要求消費者在簽署正式合同前交付首期房款,但認購書中卻沒有羅列房產交易合同的主要條款,即沒有就所購商品房包括面積補差、質量、交付時間、解決糾紛處理辦法、物業管理等一系列內容達成共識。另外,發展商沒有在簽署認購書前把正式的商品房合同文本拿給消費者看,合同中應涉及的樓盤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以及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本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等情況都沒有告知消費者。在這種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先交付首付後籤合同,常常使買房者處於被動的不利處境。
3.違規收取中介費
一些中介代理售房時往往在認購書上的購房者須繳交稅費一欄裏,添加上“綜合服務費”收費項目,規定消費者交1000元至3000元的綜合服務費。這種變相“吃回扣”的做法實際是讓買房者爲他們謀取私利買單。
4.“樣板房”花招
樣板房是購房者瞭解樓盤最直觀的方式,也是衡量房屋質量、結構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開發商會利用裝修的視覺誤差來迷惑看房者。因此,消費者在購房時應注意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注意所購房屋是否在預售範圍內,慎重考慮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書、交納購房定金。
5.房屋面積縮水
一些開發商常常口頭誇大房屋面積,引誘購房者下定金。但交房時的面積卻嚴重“縮水”,這時很難索回定金。遇到這類陷阱時,消費者應當特別注意合同中對房屋面積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的準確值需要實際測量,並非是使用面積與開發商單方確定的係數相乘的簡單算法,這往往很不準確的。一些開發商利用消費者難以測量出實際建築面積的情況,往往單方面虛增係數值。對此,消費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時,應請有法定資質的測量機構進行測量。
6.虛假宣傳
樓盤宣傳廣告往往吹噓得天花亂墜,售樓小姐的導購也存在誤導性。常常避重就輕,報喜不報憂,以此來蠱惑看房者。房貸政策也不如實按照國家政策進行宣傳,一旦出現偏差就把責任推到消費者身上;若發生糾紛,法院在裁定時是以合同爲依據,而不以廣告宣傳的內容爲依據。
7.“精裝房”不精
某些精裝修的房子,雖免去了裝修的麻煩,但其裝修用材明顯與價格不符。建議消費者購買“精裝房”時在合同中明確“精裝房”的裝修標準、所用材質、價格、質量標準、售後服務等內容,以免上當。
8.按揭貸款陷阱
爲緩解資金緊張問題,在樓盤剛開始銷售時,某些開發商假借本公司員工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以套取資金,然後再將這些房屋出售給消費者,並要求消費者一次性付款。這種房子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麻煩連連,甚至很長時間辦不下來。
廣西消協負責人提醒消費者: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購房者應及時與開發商進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帶上相關證據到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建委、房產局等行政部門申訴,可以向各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蔣倩樑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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