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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該中心日前新推出的還貸委託提取業務,可解除購房者還貸提款的奔波之苦。購房者只要辦理相關手續,便能把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還款可提取餘額,每月直接轉存到借款銀行開設的還貸賬戶內進行還款。
據介紹,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貸款無逾期、銀行還貸賬戶與公積金繳存賬戶未被凍結的市民及配偶均可申請委託提取業務。辦理業務的購房者,首先須辦理協議簽訂手續。簽訂協議時,需要委託人親自到場。
委託人爲職工配偶的,應提供婚姻關係證明;委託人是其房屋產權共有人的,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凡因償還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在與中心簽訂委託還貸提取協議後,由中心從職工首次還貸滿一年\(連續償還12個月\)的次月開始,每年定期爲職工代辦一次提取,實現自動劃轉。
此外,凡發現委託人尚有逾期貸款的,南昌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不爲委託人代辦當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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