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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溫州8月3日電(記者童靜宜見習記者趙小燕通訊員吳建亞倪紹新)合同約定的157㎡的房子實際交房時卻不足125㎡,近日,一場拖了4年多的房產縮水糾紛案在溫州工商部門的調解下,最終得到圓滿解決。
2007年6月,溫州市厲女士購買的溫州鄭橋錦新房子終於交付了,但厲女士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開發商在『交款通知書』上稱,她的房子經房管部門實測後,只有124.28平方米,這與2004年簽訂的購買合同約定157平方米相差32.72平方米。與厲女士一樣,鄭橋錦園的其他7名業主的房子也都被縮水13.28-32.72平方米。交付房子面積突然縮水,業主無法接受,要求開發商退款,並按2007年的房價對差價進行補償。開發商不同意,她們於2010年11月17日投訴到溫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工商部門調查後發現,華盛錦園(後稱鄭橋錦園)是由鹿城雙嶼街道某村村委會委托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建的。因為簽合同前,『華盛錦園』的建築方案並未送往有關部門測繪,後來因不符合規劃要求需重新修訂,而獲許可的『鄭橋錦園』建築方案的相關事項(如部分房子被公用的配電間、電信間等佔用等)又未及時公布,致使部分業主沒能拿到合同中約定的全部面積。
據房開代表介紹,被佔用的房子多是樓底和樓頂(1樓和6樓)的,有8套房子的房款是由他們收的。涉事房子縮水面積在13.28-32.72平方米之間,當時房價為2800元/平方米。
今年年初,工商人員召集厲女士等3名業主和房開代表、雙嶼某村村委會代表進行調解。業主代表表示,『房開和村委的工作失誤造成他們的損失很大。現在的房價已近2萬元/平方米,減少的30平方米就是60多萬元。不要求補償這麼多,但應盡量接近,以減少他們的損失。』
房開和村委會代表承認工作存在失誤。但是,業主在此次調解前提出的按房子現價來補償差價的要求,他們不能接受。最終這3名購房者獲得『退一賠一』的方案,即雙嶼某村村委會和房開公司退回所有減少面積的房款,同時再補償這3名購房者受損面積的經濟損失,補償價格按照2004年的購房價格計算,爭議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並承諾對沒到場的另外5名住戶也將按照這個補償方案進行。
近日,該局再次召集房開公司代表、雙嶼某村村委會代表和另外5名購房者簽訂調解協議書。至此,這件『房價翻五番,房屋縮水怎麼賠』的房產糾紛案得到圓滿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