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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安徽太湖縣的安置房質量問題令人觸目驚心,無疑爲當前保障房建設再次敲響警鐘,如果建造的是質量低劣的房子,那真是既浪費資源又傷了民心,不如不建。
今年以來房屋質量事故曝光頻繁,究其原因也說法衆多。或說是保障房造價低,爲了壓縮成本,往往偷工減料;或說是保障房開工量大,監管人員少造成監管不到位……這些說法也許各有道理,但始終免不了開脫之嫌。
確保工程質量,無論對參與建設的企業還是各級政府而言都至關重要。對企業來說,參建保障房儘管利潤不高,但不管是爲了樹立企業形象還是爲了獲得穩定收入,確保工程質量都是必須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何談企業形象?對於各級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設作爲政府主導的改善民生的標誌性工程,本是一件得民心的好事,如果因爲質量不過關,給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反而失去民心,影響政府公信力,豈不得不償失?
確保保障房工程質量,從根本上說還要靠制度來約束。中央領導多次強調,要對保障房建設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一旦質量出了問題,不論責任人走到哪裏,都要追究其責任。根據有關部門安排,8月份將開展全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質量大檢查。人們期待着這次檢查能夠排查出房屋隱患,督促企業樹立質量意識,強化各級政府執政爲民理念,將保障房建設這項民心工程好事辦好,實事做實。(記者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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