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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4歲的王阿姨在長春市綠園區五環高爾夫花園小區8棟樓開了一家養老院。這兩年來,養老院“捱整”19次,包括突然斷水斷電、門鎖被塗膠等。老人覺得這事和自己未交物業費有關,而自己之所以未交物業費,是因她質疑物業方相關收費手續有問題。昨日,當記者把物業提供的收費許可證拿到相關部門驗證時,驗證結果顯示該證件已過期。
經常被斷水斷電
王阿姨說,2003年入住的她,一直都按時交物業費。至於爲啥從2009年開始就不交物業費了,王阿姨說是有原因的。
“我到相關部門查詢了,名陽物業是三級物業每年1060元的收費標準,而對於我們卻按照二級標準每年1500多元收取。”王阿姨說,每次物業收取費用時,她都沒看到一件相關證件,她覺得物業的收費沒有法律可依。
自從不交物業費到現在,王阿姨的養老院經常“捱整”,不是突然斷水斷電,就是家裏的門鎖被塗上膠。前不久,王阿姨家的自來水管不知又被誰切斷了,無奈之下的王阿姨花錢僱了工人,把牆體鑿個窟窿才修好水管。
居民稱物業沒有手續
“經常有人大半夜來搞破壞。”王阿姨說,自來水出現問題,也不會把活水閥門關掉,這明顯是有人故意這樣做的。隨後,王阿姨拿出一張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第三點關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中第17條寫道,各物業企業在收費前,需按規定時限持《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審批(備案)表》或價格主管部門覈定收費標準的文件,辦理物業服務《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否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有權拒付物業服務費。王阿姨覺得物業沒有證件收費,就是不合理收費。
物業收費許可證已過期
昨日,記者詢問了該小區的名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於王阿姨家出現的問題,名陽物業表示他們並不知情。周經理表示收費許可證沒有問題,並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複印版的收費許可證。複印件顯示,收費許可有效日期截止到2011年2月,但審驗合格日期卻是2009年2月。
隨後,記者來到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辦公室覈實。“這個是2009年年檢的,去年和今年都沒有年檢。”工作人員表示證件已過期。這時,物業公司會計楊先生說,他已知道許可證過期了,正在積極補辦中。當記者問到王阿姨從2009年到現在物業費用怎麼辦時,周經理沒有回答,只說許可證一定會辦下來。
對此,王阿姨也表示,只要物業是合法按照相關文件收取,她一定會交納物業費。(記者李娜實習生李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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