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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興康家園是位於北京大興區的一處限價商品房,限價房本是政府解決中低等收入階層的一種調劑型的商品房。但是,記者在某房地產網站上搜索到了該小區有30多個供出租的房源,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一半左右的房子被違規出租了。爲什麼保障房能夠出租?中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內的房子幾乎上都是租住雙方簽訂,中介僅作爲第三方起到擔保的作用。並不需要拿到建委備案。(7月26日中國廣播網)
公開的祕密拿出來說時,反倒是媒體會有別彆扭扭的感覺,潛規則被曝曬陽光之下,保障房的“色彩”也變得不可捉摸。在北京,限價房、經濟適用房被出租的不是個案,保障房變成租房市場上的資源依然會是“搶手貨”。
在中國,作爲階段性的目標,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爲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從市場資源看,保障房同樣被看作是可通過行政手段分配的資源,在經過各種不透明的程序後,變身成爲租房市場的資源上市,房主從中牟利,而真正希望通過保障房獲得居住權利的底層社會人羣被剝奪了享用的權利。
經濟適用房概念剛剛出現時,就已經有人詬病制度的漏洞太多——沒有嚴格的監管制度,以及分配程序上的信息不透明一直是經濟適用房無法成爲普惠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槓桿。成思危總結的,“公務員近水樓臺先得月,他既掌握分配權,又掌握了優先選擇權,所以出現了一些經濟適用房變成公務員小區。第二種情況,由於他是一塊財富,有的人就會想辦法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來謀取經濟適用房,所以這就是爲什麼出現6連號、北京一些經濟適用房小區60%、70%是租出去的。”幾乎可以涵蓋了經濟適用房的本質。
同樣是廉租房管理,香港廉租房政策的成熟性得到了廣泛的讚譽。香港廉租房政策從分配標準到使用標準都有一套完備的監督機制作爲保障。“打擊濫用公屋,也是房屋署的一項重要職責,包括將單位分租或轉租他人、長期空置單位、將單位做經營用途、虛報收入及資產等行爲。一旦住戶被證實濫用公屋,除立即終止租約外,甚至將會被起訴,乃至坐牢。”在平均兩居室租房價格超過3000元的北京租房市場,大量的廉租房被有房戶用作第二套房、第三套房出租,能夠享有廉租房政策大多的公務員系統內部人士,每月也只需支付幾十元的房租而已。
數據已經足夠說明問題了。“在上個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稱,在16個城市去年開工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出租2.97萬套,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被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在分配機制和管理機制上,保障房被淪爲新的市場資源,特別是在房價高企不跌的背景下,國家政策層面對商品房二套房購買的嚴格調控之下,通過對保障房資源的控制變身爲新的市場資源是最簡單不過的事情了。沒有任何糾察監督機制,既得利益者集團的集體行爲會變得越來越肆無忌憚。
中央政府今年計劃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標制定,其目的是讓大量的城市低收入者實現“居者有其屋”的願望,是事關民生的大事。令人擔憂的是,沒有類似於香港廉租房政策管理機制出現的情況下,再多的保障房最終還會成爲中國房價飆升主導因素——既得利益者們是不在乎商品房價多高的。(黃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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