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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年,國土資源部共廢止規章1件、修改規章6件,廢止和宣布失效規范性文件152件、修改規范性文件24件
【財新網】(記者許菁)自2010年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至今,國土資源部共清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906件,其中規章54件,規范性文件852件。
今天(7月20日),國土資源部召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成果發布會,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公布了這一數據,他表示,半年來共廢止規章1件、修改規章6件,廢止和宣布失效規范性文件152件、修改規范性文件24件。
清理後,國土資源部現行有效的規章53件(含修改後的6件)、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700件(含修改後的24件),根據發布文種的特點和形式,分別以5部規章、1個通知、3個公告共9個文件發布此次清理結果。
王守智稱,目前,國土資源部的法規清理工作已經趨於經常化、制度化,成為國土資源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並逐步實現了『三個轉變』,即:從被動清理為主向主動清理與被動清理並重轉變,從集中清理為主向定期清理與集中清理並重轉變,從全面清理為主向專項清理與全面清理並重轉變。
接下來,將重點做好法規清理的後續工作,即一手抓及時妥善處理清理後的遺留問題,鞏固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成果;一手抓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實時清理、自動更新的新機制。
2010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開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在清理工作完成後,要將清理結果和現行有效的規章規范性文件目錄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