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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正式出臺了《江蘇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從9月1日起施行。記者昨天走訪了市部分公租房項目並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我市相關政策也已出臺,公租房租金水平必須控制在同地段市價70%左右。同時明確了三類人可以申請公租房,有七種情形不得申請。
公租房租金爲市價70%
按照規定,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制定,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發佈。記者從市房管部門瞭解到,我市將執行的租金標準爲,公租房租金標準將控制在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左右。
據介紹,公租房初次承租期一般爲3年至5年。初次承租期滿後,承租人仍然符合保障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續租必須重新簽訂書面合同。但新就業人員續租期最多不超過5年,且續租期租金標準爲市場租金。
三類人羣可申請公租房
按照規定,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大中專院校畢業不滿5年,在我市有穩定職業,並具有就業地戶籍的從業人員;還有在我市有穩定職業,但不具有就業地戶籍的三類人員予以申請公租房。
七種情形禁申請公租房
按照《辦法》規定,七種情形不得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分別爲,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在就業地有房產轉讓行爲的;通過購買商品住房取得就業地戶籍的;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業地有私有產權房屋的;本人或者配偶已經租住公有住房的;在就業地已經領取拆遷安置補償金的;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3800套任務完成2858套
記者瞭解到,我省今年下達到揚州的目標爲,全年新增公共租賃住房8000套,其中市區3800套。目前,市區公租房已完成2858套。記者瞭解到,市區公租房第一個項目在杉灣五期,總計500套,屬於政府投資,爲家庭住房;第二個項目在杉灣五期,是廣陵新城信息產業基地二期宿舍,總計700間,屬於機構投資,爲職工公寓;第三個項目爲江蘇璨揚光電有限公司集體宿舍,總計348間,屬於財政投資;第四個項目則爲川奇光電有限公司集體宿舍和職工公寓,總計1010間,屬於企業投資。此外,邗江“青年公寓”也屬於公租房項目,項目名稱爲邗江經濟開發區後勤配套區,總計731套,其中今年建設3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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