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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論員劉植榮
人民網北京7月14日電(記者段欣毅)隨著商品房價的飆昇,越來越多人將自己的住房夢寄托在相對便宜的經濟適用房上。然而,惦記著這塊稀缺房源的,除了“望房興嘆”的中低收入群體外,還有一些非富即貴的人。他們通過偽造收入證明等手段,騙購經濟適用房,再轉手銷售牟取巨額收入。
有輿論認為,應該叫停“經轉商”,守住經適房的公益性,但另有專家指出,被叫停的不僅是“經轉商”,整個經適房建設規劃或許在五年後停止。
經適房出手百萬元入兜
我國的經濟適用房制度始於1998年。政府出臺這一政策的初衷是在停止福利分房制度後,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與商品房不同,政府通過對經濟適用房在土地出讓金和其他稅費等方面予以適當減免,從而降低建設成本和出售價格,具有鮮明的公益性。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在內的許多城市對於經濟適用房都規定有5年的禁售期,即在購買經濟適用房後5年內,原則上不准許上市交易。5年後,若產權人決定將經濟適用房作為商品出售,則需向政府繳納部分溢價收入。具體比例各城市不一,但大多在50%以上。如北京市2008年下發文件規定,5年以上的經適房出售,“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在成都,這一比例則為60%。
按照這些規定,雖然政府的溢價收入略高於個人,但若考慮到近些年來房價的快速飆昇,目前市場價格與當初的購房價之間存在著少則數倍、多則十幾倍的巨大差異。對產權人而言,即便按規定上繳大部分溢價收入,也能賺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到底該不該允許“經轉商”?
有觀點認為,允許上市的制度設計使經濟適用房在起到保障作用的同時,也造就了一塊利益高地,這是導致騙購案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之一。釜底抽薪的整治之道是叫停“經轉商”,堵住銷售渠道,徹底阻斷騙購經適房的利益鏈條。
持類似觀點的知名媒體評論員劉植榮對人民網記者表示,經濟適用房具有福利性質,相當於政府通過劃撥土地和減少稅費等方式,犧牲部分財政收入,使產權人可以較低價格購房。而政府犧牲的財政收入是具有全民性質的,如果經適房上市交易則相當於將政府的公產變成私產。
反對者的另一個理由是,“經轉商”會使經適房失去公益性,讓保障房資源進一步流失,進而影響到整體的保障效果。中國社科院工經所研究員曹建海主張在經適房相對稀缺的情況下,應該剔除它的套利作用,對退出的經適房設計一個“循環利用”的機制。
房產經濟研究專家李斌建議,到期的經適房出售時應當由政府優先回購,作為保障房再出租或出售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庭。
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叢屹一直對保障房建設持積極態度,但他此次卻是“經轉商”的支持者。作為長期研究中國房地產問題的學者,叢屹從歷史的角度向人民網記者解釋道:“當初允許經濟適用房上市的制度設計,是政府希望中低收入者也能擁有獲得財產性收入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