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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5日電(記者崔東)根據中央紀委、中央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的意見》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察機關在2011年7月集中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並於2011年7月31日前將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
一、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方案》要求,提出本地區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和年度檢查計劃,報省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
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察機關要切實負起監督檢查牽頭責任,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在2011年7月集中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並於2011年7月31日前將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2011年9月,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部分地區進行督促檢查。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巡查,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三、各地要加快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庫;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規定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各地要加強輿論引導,正確解讀政策措施,宣傳保障性安居工程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自覺接受媒體監督,積極營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