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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瞭解到,7月5日起,二手房明碼標價工作進入監督檢查階段。
柳州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副局長劉建銘介紹,在二手房交易時,買賣雙方要求調價,都需要和中介公司簽訂一份變價協議,在三方交易時作爲憑證,成交時的價格必須和協議上的一致,或者是擁有買賣雙方的變價憑據,否則就是價格欺詐行爲。
劉建銘還表示,在買賣雙方對價格差異不知情的情況下,中介公司也促成交易,但那也屬於價格欺詐行爲,類似的行爲最高可處以5倍差價的罰款。 難點 執行有難度 細則較模糊明碼標價進入檢查階段,對房產中介行業規範真的有效?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政府的管理部門能強力執行,對行業的發展既是模範作用,也會讓更多中介企業能自律,剔除“黑中介”,讓三方受益。
“明碼標價的檢查工作不單在全市進行,還會擴展到周邊6縣。執行檢查的各部門會將檢查情況在7月13日進行彙報。”劉建銘強調,凡是在《柳州市二手房銷售標價籤》登記不清楚的,他們都會先以書面形式予以警告,待重點檢查之後,如果還是沒有按要求達到規範的,將會進行處罰。
記者走訪市場瞭解到,有些中介公司已經在進行房源信息的核實和調價協議方面的補充,有的公司不當一回事。有一位中介人士表示:“《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出臺到現在,也沒見到有什麼變化。這次推出明碼標價,估計也是‘雷聲大,雨點小’”。
柳州市海逸房地產信息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韋任儒表示,附加變價協議可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交易雙方的利益,但如果每次調價都需要變價協議,這就增加了交易的程序。“很多時候,變價的行爲只是賣方的一個電話或者口頭要求,而我們要把變價的情況與買方及時說明,這樣變價協議在時間上容易出現滯後。”韋任儒說。 建議 多方合力規範市場意欲購買二手房的樑先生認爲,變價協議的內容並沒有一個確定的形式,具體需要什麼樣的證件也沒有落實清楚,如果只是簡單的變價協議,冒充代簽怎麼辦?如果是賣方與房產公司溝通好一起吃買方的錢,那又該如何防範?“僅靠政府行爲,恐怕很難真正規範二手房市場。”樑先生表示。
劉建銘表示,目前單靠政府部門的檢查監督,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要藉助媒體,藉助房產中介協會等團體力量,力爭使二手房市場規範化。”
“對二手房從業人員在文化水平上要提高門檻,在培訓專業知識上傳播‘禁黑’理念,公司內部也要分工明確,相互檢查監督。”韋任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廣西科正房地產交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宣宏隆也表示:“成立黑名單制度,對違規操作的個人進行實名記錄,抵制有‘前科’的個人或公司再進入行業。”
“以後購買二手房,還是要加強對房產知識的瞭解,這樣被‘蒙’的可能性纔會小。”樑女士向記者介紹了她二手房時總結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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