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將嚴格保障房分戶驗收工作,確保老百姓住上“放心房”。
因工程質量安全問題被通報
一年內不得再參與保障房建設
省住建廳指出,各地要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項監督執法檢查,做到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全覆蓋、不留死角。對發現有工程質量安全隱患的項目,要限期進行整改,並由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負責跟蹤,直至整改完畢。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協調領導小組。
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按照相關處罰規定上限行政處罰,並在媒體上進行曝光,記入企業不良信用檔案。對因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一年內不得再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嚴格分戶驗收 鼓勵爭優創優
對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嚴格執行分戶驗收制度;未組織分戶驗收或出現分戶驗收質量不合格的,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時,要嚴格按照比例對分戶實體進行覈查,發現在竣工驗收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採用虛假證明文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要限期整改,責令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同時,省住建廳還積極鼓勵和支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開展爭優創優活動。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規模只要達到申報標準60%的,就可申報“省級文明工地”和省優質工程“長安杯”獎。
各地市月底前上報安監機構成立情況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地市要在7月31日前將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成立情況及公佈的舉報電話上報省廳質量安全處。(記者拓玲見習記者王毛毛實習生賀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