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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江蘇宿遷市屠園鄉謝莊村村民向媒體反映,原本應該去年交付入住的安居房,到今天非但沒有建成,反而出現了嚴重的質量問題,部分房屋樓層面板有裂縫並出現下沉。 (7月9日中國廣播網)
房屋質量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從汶川大地震暴露出的建築問題到“樓脆脆”、“樓倒倒”等事件,尤其是有關專家指出,外國的建築壽命大都一二百年,中國建築的平均壽命只有25至30年。“問題樓房”越來越引國人關切,也引發了公衆媒體對建築質量問題的深入討論,批評聲、質疑聲不絕於耳。但是,“問題樓房”依然頻現,地陷房裂輪番上演。
這些“問題樓房”驚魂的不斷上演,在暴露樓房建設中質量缺乏監管,亂象橫生的同時,着實爲民衆的安居之夢敲響了警鐘。即很多的“問題樓房”在遭到曝光後,仍然馬不停蹄的趕進度;有些已經建好的樓房問題堪憂,但強行交付;有些雖做了一些補救性的工作,但讓人心有餘悸。種種“問題樓房”就像一個個不堪設想的“人禍”,觸目驚心!
而在輿論普遍讚譽外國建築質量的同時,我們更要憂思,什麼是造成我們“問題樓房”的禍根?要論我國的建築質量,其光輝的傳統足以每一個建築商追憶,趙州橋、故宮、鐘鼓樓……這些響噹噹的建築精品至今巍然不倒。我們雖然羞於當下,但是什麼讓我們丟棄了傳統呢?有觀點認爲,拋卻了技術性因素,追求天價利潤帶來的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問題是造成“問題樓房”的主要原因。的確,在房地產市場瘋狂逐利的背景下,在利益上多一點要求就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質量上降一點標準,甚至不顧建築安全標準而肆意開建。
然而,在筆者看來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建築方和監督方的黑幕關係。筆者曾數次混跡於建築工地,對於建築商和質量監理方的潛規則有所親歷。往往在本該毫不退讓的質量問題面前,建築商幾經周旋一般都能將質量監理方成功拿下,於是從一棟樓房開始打地基施工到牆體粉刷,基本上都是建築方在”自導自演“。不可否認,這是比較極端的一種醜相,但卻是造成“問題樓房”頻現的根本原因。試想一下,一項工程從立項到交付使用,涉及招投標、施工、監理、驗收等諸多環節,如果相關的質量監督管理方都能依國家相關法規對各個環節的監管忠於職守、嚴格把關,何以出現“樓脆脆”、“樓歪歪”、“樓倒倒”這樣叫人悲催的情形?又如何出現安居房不安居、保障房不保障這樣的醜聞?又如何出現上文中置謝莊村村民利益於不顧的無奈?
警鐘長鳴不息,給購房者、住房者製造了無盡的恐懼。但是我們還必須追問,警鐘還爲誰而鳴?那些“問題樓房”最終或成爛尾樓,或被扶正,或被重建。但造成質量問題的建築方和監督方的責任又該如何追究?!相關權利人的損失又該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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