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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房產中介在交易過程中收取差價費的問題,記者在市區調查了不少房產中介公司,他們說這種現象在行業內比較普遍。針對今年4月1日剛剛實行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特別是有關房產中介不能收取差價費的條款,部分房產中介稱不知道。
威海威利房產事務所是一所中等規模的房產中介,從事房產交易已經有十多年。該公司經理宋芳說,差價費的收取在行業內非常普遍,收與不收,收多還是收少,主要靠中介人員的“自覺和職業道德”。
“道德的約束應該是對房產中介和買房者雙方的,而不僅僅是中介一方。”宋房也向記者大倒苦水。她說,買房者通過房產中介聯繫上賣房者後,由於顧及到交易差價和中介費的問題,很多人都會甩開房產中介,然後買賣雙方自行交易。
據瞭解,這種現象在行業內叫“跑單”,這樣以來中介就只能白忙活了。雖然中介會和賣房者也會簽訂一些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不允許甩開中介單獨交易的條款,但實際操作中,中介經常會遇到“跑單”現象。(記者劉潔林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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