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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不開發,坐地等錢生。市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景:在一大片寬闊的土地上,長滿了雜草,多年無人開發,旁邊豎立着一塊牌子,上寫XXX開發公司。以後這些公司要注意了,要是再讓土地閒置兩年,將被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日前,統籌福建未來五年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福建省“十二五”土地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正式出臺。根據《規劃》,福建將嚴格執行閒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閒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規劃》明確,應採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閒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閒置費。
《規劃》一出來,即在網友中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疑惑:閒置土地具體都指哪些呢?目前福建有多少呢?爲什麼會有閒置土地產生呢?回收後要怎麼安排使用呢?就這些問題,本網記者採訪了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員。 國土資源廳:政策早有規定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員向記者表示,早在2003年,福建就出臺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處置閒置土地的若干意見》,對土地閒置的閒置土地的認定標準、處置方式、處置程序和處置閒置土地所得款項的清償辦法等做了解釋。
據瞭解,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國土資源部《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的規定,閒置土地指的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具體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閒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超過出讓合同約定或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定的動工開發期限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合同未約定或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期限,自出讓合同生效之日或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之日起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已動工開發建設,但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金額佔總投資金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意見》中還提到,對閒置土地區別不同情形,分別採取無償收回、委託交易、延長開發期限、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收回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置方式進行處置。閒置土地的原批准用途爲工業用地的,收回後原則上應按原用途出讓,並享受省政府有關工業用地的優惠政策。
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員表示,《福建省“十二五”土地開發利用專項規劃》中“福建將嚴格執行閒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閒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的規定便是由《意見》中而來的。
據瞭解,2010年12月31日,國土資源部公佈了因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原因造成、且尚未處置的26宗住宅閒置土地,福建兩塊土地榜上有名。這一公告重申,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法對上述閒置土地閒置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必須徵收閒置費,閒置兩年以上的,必須堅決收回。
而關於福建目前閒置土地總面積等具體情況,該人士表示不便透露細節。但可以確定的是福建將加大對閒置土地的回收和重新安排利用的力度。對此,本網記者也將繼續關注。 網友:沒收回來建保障房不少網友認爲,閒置土地的存在浪費了社會財富,清理閒置土地有利於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在此前網絡上的一項調查中,在回答“您認爲政府在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方面應在哪些方面着力”時,網民們認爲應該最先整頓房地產行業,打擊囤地、捂盤行爲。其次是調整稅收信貸政策,遏制投機炒房。
著名房地產商人潘石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清理閒置土地是降低房價最根本的辦法。他認爲,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從“國八條”、“國六條”、“國四條”到“國十條”都說要嚴格執行法律,清理閒置土地,其實只有真正地清理閒置土地,在這些土地上儘快蓋出市場上需要的房子,房價的上漲才能從根本上得到抑制。否則,囤積土地只會讓房地產市場越來越扭曲。土地囤積越多,市場上房子的供應量就越少,房價就上漲得越快。
對於閒置土地的清理,有的網友則建議政府應主動公佈出讓土地內容,定期發佈回收的土地面積、回收情況,讓全社會都來關注,形成合力,使得政策更好地得到執行。
《規劃》中說,閒置土地回收後,重新安排使用。對於如何使用,很多網友也是給出了自己的建議。網友“海那XW”建議將其作爲保障性住房用地,“既然他們都不建,那麼就把這些地收回來建廉租房、公租房,讓需要的老百姓去住,豈不是更好?”也有人建議把這些地收回來,先暫時給市民們種菜、種糧食、種水果,“現在物價那麼貴,與其讓那些地長滿野草,還不如讓老百姓在上面種些花花草草,等土地重新規劃後,再交還給政府,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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