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人民日報報道,從2004年開始,國家陸續下達了近10個針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禁令。7年過去,各地仍建設了400多家球場,而目前全國正規審批通過的高爾夫球場只有10家左右。違規球場大多打着體育公園、綠化項目等旗號建設。
違規高爾夫球場爲何越禁越建,從2004年的170家猛增至2010年底的近600家?究竟是高爾夫球場“太狡猾”,還是我們的監管“太仁慈”?高爾夫球場佔地面積較大,不可能瞞天過海。然而,一連串違建事件都是媒體最先捅出來的。相關執法部門豈能如此“後知後覺”?
禁令成空文,不只見證監管手段的軟弱無力,更暴露出寄生在球場之上的利益鏈條。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教授嚴金明一語中的:“在地方政府看來,高爾夫球場是招商引資不可或缺的‘硬環境’和‘形象工程’,被當作了一個對外宣傳的名片。”加入高爾夫元素後,也帶動了周邊土地的升值。於是,一些地方對高爾夫球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看作拉動經濟的“好項目”鼎力支持。
重塑禁令威嚴,事關耕地紅線和環境保護,更關係到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因此,嚴查高爾夫球場,必須動點真格。摒棄“以罰代管”執法理念,對違建球場堅決拆除,還原土地用途;同時,拔出蘿蔔帶出泥,對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張遇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