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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區住房建設用地布局引導圖
濱海新區住房建設用地布局引導圖
天津市住房建設規劃(2011-2015年)(公示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規劃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辦發[2010]10號)、《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34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要求,加強對天津市近期城市住房建設的控制和引導,進一步完善住房供應結構,編制本規劃。
第二條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天津市行政轄區,包括主城區:和平區、河西區、南開區、河東區、河北區、紅橋區、東麗區、津南區、西青區和北辰區;濱海新區;其他區縣:寶坻區、武清區、薊縣、靜海縣和寧河縣。
第三條規劃期限
本次住房建設規劃的期限為2011—2015年。
第四條規劃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
2、《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辦發[2010]10號)
3、《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34號)
4、《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
5、《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國辦發[2006]37號)
6、《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乾意見》(建住房[2006]165號)
7、《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乾意見》(國辦發[2007]24號)文件
8、《關於做好住房建設規劃與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制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規[2008]46號)
9、《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津政辦發[2010]64號)
10、《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年)》
11、《天津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12、天津市各區、縣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成果
13、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及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相關建設計劃及『十二五』規劃相關基礎調研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