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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00米建築是否設立避難層、呈貢新區文化基礎設施如何建設、在城中村改造同時加快舊城改造……近日,市規劃局召開面商會,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聚集一堂,專門就與會代表和委員們提出的建議、提案進行面商。今年的建議和提案更加註重民生,凸顯社會熱點。
避難層技術規範即將出臺在城市化進程中,一座座高樓正在昆明拔地而起,超過100米的超高層建築已經越來越多地融入到人們的工作生活中。然而,一些高層建築依然存在先天設計缺陷。如消防佈局不合理,裝飾材料質量差,耐火極限低,吊頂可燃物多等等。在發生事故時,人員疏散從高層到樓下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對此,市政協委員提出超過100米的建築應建避難層的建議。
昆明市規劃局在接辦此建議後給予的答覆是:按照我國現行國標《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避難層屬於國家強制標準,建造醫院、商場、寫字樓等超高公共建築時必須設置,但對居住建築未作要求,可發生火災時,居住建築內的人羣同樣需要這樣的避難場所。
爲鼓勵、規範建設避難層,市規劃局在即將出臺的《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對高層建築建設避難層進行了相應規定。
避難層可不計建築面積《規定》中對避難層面積的計算作出了明確:對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設備層,可不計建築面積;對設備層兼作避難層的,其高度可適當放寬。
規劃局表示,由於昆明的超高層建築還處於起步階段,昆明首個超高層住宅項目金領時代在2009年8月才辦完規劃許可證手續,因此昆明市在避難層設置的相關規定和規範制定方面還未細化,不能很好地指導超高層住宅設置避難層,建議市政府指定職能部門學習外省經驗,制定《關於昆明市超高層建築避難層設置管理的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以規範指導其建設行爲。
防止避難層變成遇難層避難層的設計標準比普通樓層要求更高,與普通樓層相比在外觀上也能明顯區分。記者瞭解道,由於避難層的獨特作用,其外牆多采用百葉窗形式設置,建成後很容易與普通樓層區分開來。
對於安全性,市規劃局要求,避難層的設置是超高層建築的特殊應急措施,其工程施工和建成後的管理尤爲重要。在建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範、規程把好設計、審查、施工、監理、驗收關,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爲使用者提供一個合格的建築避難安全場所,避免由於建築市場秩序不規範,墊資、壓價、索要回扣等使得有些建築施工企業只能在工程建設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從而引發建築質量問題,使得避難層變成遇難層。在使用中,要加強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養護及定期演練、檢查,避免重建輕管的現象發生。特別是有些開發商在利益的驅使下會將公共空間出讓或挪作經營性場所,因此避難層建成後的管理更爲重要。應制定專門部門、專人負責、定期巡查制度或出臺專門規定,保證避難空間不改變使用功能,不得減少使用面積。(記者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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