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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某縣安居房共有800多套,給鄉鎮和縣機關單位就分了600多套。當地官員的解釋是,分房總有先後,因爲房源比較少,所以優先安排給公職人員,老百姓要等第二批解決。
安居房,是黨和政府面向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向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同時也可按規定出售或出租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職工。按理說,安居房分配給公職人員,也算符合條件,因爲公職人員中也有中低收入家庭。問題是,當分配給公職人員的比例達到9成,安居房儼然成了“官”居房。
安居房先“安”官還是民?我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黨的一切工作都是爲了造福人民。該縣優先讓公職人員“吃飽”,再來解決老百姓的飢寒,完全違背了黨的宗旨。長期以來,各級黨委、政府總是強調以民爲本、以民爲重、以民爲先,而當自身利益與羣衆利益發生衝突時,這些話卻被某些官員拋於腦後。
因此,筆者認爲,不管該縣的具體做法有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是否存在暗箱操作,都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無論何時何事,人民利益至上的執政理念不能丟。(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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