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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5月份,家裝市場逐漸將迎來旺季,不少市民在緊鑼密鼓地爲新房挑選裝修材料,訂購傢俱。那麼,如何選擇合適自己的家裝風格?如何避免陷入家裝陷阱?香港設計師協會副會長陳杰爲大家指點迷津。
1 格調:應先定好方案再買傢俱南寧市的秦女士即將裝修自己的聯排別墅,她自己逛了一些賣場,在還沒定好進行如何裝修時,就已經訂下了門、窗、地板和傢俱。當她跟設計師定好裝修方案後,方案跟她選購的部分傢俱色調和品質不一致,秦女士很後悔:“應該讓設計師先定好調,自己在按照格調選購纔好。”
據艾芙迪傢俱賣場員工介紹,有一位顧客就是這樣,先買傢俱了再裝修,而傢俱跟自己裝修的風格不搭調,他不得不把裝修全部毀了,又讓設計師按照自己看中的艾芙迪傢俱重新裝修。
據陳杰介紹,先把自己最喜歡的風格跟設計師溝通,然後讓設計師給出方案,或者選好傢俱再讓設計師按照業主喜歡的風格設計裝修,這樣做設計師設計起來也得心應手,業主也因爲能購買了自己喜歡的風格傢俱而心滿意足。
2 合同:包工包料要簽署明細協議林阿姨裝修自己的100平方米的住房,籤合同後就開始裝修了。林阿姨告訴記者,她跟裝修公司簽了6萬元包工包料的合同,約定了工時爲90天,款項是分期付款。
當一期工程快完工時,林阿姨發現不僅裝修進度慢,而且裝修公司還向她要錢買材料,林阿姨又給了7000多元。之後,她感覺不妥詢問施工人員,對方竟然回答,6萬元不夠包工包料,林阿姨簽訂的合同有失誤。於是,雙方又簽署了第二份協議,註明是包工包料,造價控制在7萬元以內。
可沒想到,第二份協議簽訂後,施工人員還是找她要錢買材料,還有各種安裝費用,不給錢就不如期完工。林阿姨找到家裝公司要說法,雖然裝修公司最後按照包工包料給林阿姨完工了,但是這些不愉快的事情還是讓她很心煩。
爲此,陳杰說,業主在簽訂裝修合同時,應清楚告知對方自己的意圖,要看清楚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同時要將一些對裝修公司方面有所約束的條款寫入合同中,以便日後出現問題時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遭遇到裝修糾紛協調不成,可以到消協爭取調解;如果調解未果,消費者應保留好合同、發票等證據,走法律訴訟途徑尋求解決。
3 材料:鋁合金厚度也要標註清楚石女士在去年裝修新家時,也出現了不少煩心的問題。工程如期完工,但在結算時卻發生糾紛。在水電耗材方面,比預算多了2000多元,她不明白水電耗材耗在什麼地方,裝修公司跟她說很多她也弄不清楚,最終,她還是被迫掏錢了事。
不僅如此,她在入戶花園和窗臺以及小陽臺的鋁合金門窗材料也不是1.2MM,而是1.0MM的。“這些都是裝修過後才發現的,之前施工人員明明說是要安裝1.2MM厚度的,但是已經遲了,裝修已經完工,因爲,裝修合同中沒有註明鋁合金的厚度。”
陳杰說,目前,家裝大公司的水電耗材已經預算在工程造價裏面了,如果結算工程總額費用收費後,再收取水電耗材屬於重複收費。消費者裝修時如果發現了,應該質疑該項收費;對於鋁合金型號的問題,消費者應該註明品名、厚度、價格等明細,以防裝修公司隨意更換不同類型的材料。(記者石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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