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房東手中租來房子,再轉手出租給別人,自己當二房東坐地收租,大學畢業沒多久的陳某爲自己想出的好點子興奮不已,但剛接下3單生意他就被房東舉報,因涉嫌詐騙罪,昨日,陳某被杭州西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去年3月14日上午,正好是週末,租住在翠苑的小蔣正在自己的出租房內休息時,有個大伯敲門進來了,對方問小蔣是怎麼住進來。
小蔣說自己是從“房東”陳某那裏租來的,他還給大伯出示了陳某複印的房產證、租房協議及陳某出具的共1.12萬元的房租費收具。大伯拿出房產證原件說,自己纔是真正的房東,並告知小蔣他肯定被陳某騙了。
原來,這房子的確是大伯的,事發半個多月前,大伯在網上發了出租信息,沒多久陳某找過來,和他談妥,要租一年,每月1800元。陳某看了房產證後,預付了3個月5400元的租金,並保證月底將剩餘的租金全部付清。大伯把鑰匙交給了陳某。
見到小蔣那天大伯是來要房租的,結果發現租客變成了小蔣。小蔣說,他也是從網上看到租房信息的,還專門讓做房產中介的朋友一起來看房,看到陳某出具的房產證後,才簽了租房協議,並付了一年的租金,沒想到,陳某給他看的房產證是假的。
小蔣報了案。去年5月25日,警方又接到小張的報警。他說他也被陳某騙了租金2.4萬元。小張說陳某給他看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叫陳林,當時陳某對他說,這房子是他爸爸的,他是替他爸爸租房的,他爸爸最近在青海,小張爲了防止被騙,要求當場打電話給他爸爸,陳某拔了個號碼,對方關機,小張說要不打給他媽媽,之後,電話通了,接電話的是個女的,小張就問對方是不是陳某的媽媽,並說房子是不是他們拿來出租的,在得到肯定回答後,小張放心了,交了2.4萬元的租金,拿了鑰匙。直到5月22日搬過去時,發現房鎖被換,聯繫不上陳某。
警方調查發現,4月2日,下沙警方也接到有人被陳某騙了1萬元租金的案子。併案後,警方於去年8月14日將陳某抓獲。
陳某假冒二房東時,用的都是假名字,他是浙江人,1985年出生。陳某出租房子時使用的身份證及兩本房產證都是假的。而當時和小張在電話裏說話的那個女的,是他的姐姐,他對不知情的親姐姐說只要說“是”就行了,因此騙取了受害人的信任。
陳某事後交代說,自己和身邊的同學畢業後租房時遭遇過同樣的騙局,後來他想到這樣做能爲自己創業挖掘“第一桶金”,沒想到“好點子”剛實施沒多久,就被房東給“撞破”。(記者陳洋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