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全區建築安全百日督查第一階段情況予以通報: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32個項目被要求整改,存在嚴重安全生產隱患的13個工程項目被停工;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處罰38起、143萬元;安全生產違規處罰76起、86.16萬元;安全生產違規不良行爲記錄39起。
百日督查第一階段,對福建匯福建設工程公司等6家存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而未進行專家論證的單位進行了1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陝西省第四建築公司等16家建築起重機械不履行安裝告知、使用登記等法定程序的單位進行了14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寧夏視通建築有限公司、中衛市廣苑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違反工程強制性標準的施工企業進行了16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寧夏恆遠達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寧夏傑林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等18家未對工程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未對企業資質進行審查的監理企業進行了6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我區發生事故的2家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1家監理企業資質進行了暫扣,對150家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了嚴格審查,對40餘家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
自治區住建廳要求各地組織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凡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或不合格的工程,一律給予行政處罰,並視情況依法暫扣或吊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記者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