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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在主要借鑑‘西安模式’的同時,也要學習其他城市的先進做法,博採衆家之長。”昨日,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我市還要在引進大企業參與改造、土地掛牌出讓等方面,參考石家莊和鄭州的做法。
石家莊:鼓勵和引進大企業參與改造2008年,石家莊開始了大規模的“城中村”拆遷改造。至2010年底,短短3年的時間,石家莊市已有53個城中村啓動拆遷改造,202棟回遷樓竣工入住,429棟回遷樓全部開工建設。
該市要求優先建設回遷樓,回遷樓不封頂,商品樓不批建,確保村民按時回遷入住。並且,嚴格限定開發企業准入條件,鼓勵和引進大集團、大企業參與“城中村”的開發改造。
該市對參與“城中村”改造的開發企業設置了科學、合理的准入條件。例如,規定這樣的開發企業,可採用招標的方法確定,國內外房地產知名企業以及對石家莊市區建設和公益事業有突出貢獻的開發企業,可優先確定爲“城中村”改造候選開發企業。
參與改造的企業,要求具有與項目相匹配的自有資金及投融資能力,能夠全額支付土地出讓成交價款。企業對擬開發的“城中村”改造項目,能夠提出完整科學的改造方案、資金籌措方案和保證措施等等。這些措施,成了確保該市“城中村”改造項目順利實施的前提之一。
鄭州:土地掛牌出讓公益項目優先鄭州市把“城中村”的安置開發比(安置房與配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比)制定爲1:2,並且對於安置開發比以內的配套商品房用地,政府採取“招、拍、掛”方式出讓,而對於安置開發比以外的土地,則納入政府統一收購儲備,收益由市、區兩級政府分成,分成比例另行確定。此舉,至少打破了全國城中村改造的兩個先例:一是將“招、拍、掛”方式引入到集體土地領域;二是政府參與土地出讓利潤的分成。
由於可開發體量大,地理位置優越,城中村改造項目用地成爲鄭州老城區土地供應的主力來源。據瞭解,鄭州市建成區內共有行政村124個,佔地面積約70平方公里。截至目前,鄭州市已批准96個行政村實施改造。
鄭州市規定,改造中騰出的土地,優先用於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社區醫院、文化體育設施及公共遊園等公共設施,這也是該市“城中村”改造的一大亮點。去年,該市已完成土地出讓的31個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醫院、學校、幼兒園等非營利性用房新開工面積佔總開工面積的81.2%;竣工面積佔總竣工面積的94.5%。環境的改善,基礎設施的配套,也解決了村民們的後顧之憂。(記者閆偉李濤實習生曉軍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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