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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實行“勾地制度”的香港特區政府突然改變了土地出讓方式。
早在2010年6月8日,香港特區政府時隔6年後,主動推出地塊拍賣,此舉被外界視為對“勾地制度”調整的標志。借此機會,輿論也普遍呼吁政府應該廢除該制度。但與此同時,內地的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卻逐步引入該政策,當地輿論稱贊,該政策有利於平抑房價。
“他們搞錯了,這套制度不是用來壓抑樓價的,而是港府1997年為了穩定不斷下滑的樓市推出的政策,現在無論香港還是內地,市況已經不同了。”業內人士分析指出。 香港摒棄“勾地”2010年6月8日,是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啟動非定期出售土地機制以來的首次賣地,這意味著一統香港土地拍賣數年的“勾地制度”地位已受到撼動,主動賣地方式再次進入樓市扮演角色。
“香港特區政府在1997年以前每年都推出土地,政府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時都會事先公布該財政年度有幾次土地拍賣,到時候不管市況好不好都會有土地拍賣。”中原地產研究部聯席董事黃良昇向筆者介紹該制度。
眾所周知,1997年金融危機襲港,樓市泡沫破滅。“1997年樓價狂跌,但是政府還是定期賣地。”黃良昇介紹,土地的大量湧入,讓房價一跌再跌。
1998年,特區政府暫停賣地9個月,可惜樓市持續下滑;2002年,政府決定無限期停止定期賣地;2004年政府全面采用“勾地機制”,放棄昔日主要土地供應者角色。
但隨著市況回暖,樓價高企不下的時候,“勾地制度”被民眾視為托高房價的利器。“勾地制度最大的後遺癥,導致供應少,土地價格會上昇。”黃良昇指出。
筆者翻閱特區政府最近幾年推出的土地拍賣紀錄,數量低得驚人。2006年至2007年的財政年度,政府推出的土地總數為7.3公頃;2007年至2008年財政年度,推出的土地總量為10.61公頃;2008年至2009年財政年度更低,僅得0.019公頃。
“勾地前政府會定下一個底價,開發商向政府遞交意向價格,至少要達到政府底價的八折,地塊纔可以被‘勾出’,即土地纔可以進入市場拍賣。”黃良昇介紹,因為勾地時政府並不公布底價,屢屢勾地失敗,所以能夠拍賣的土地極少。
2010年6月8日,特區政府再次采用“隱退”市場6年的“主動賣地”後,“廢止”呼聲再次高漲。
有媒體直接用“勾地機制可以休矣”做標題,更有媒體指“勾地”是謊言,香港主流財經媒體《信報》更是呼吁政府“定期賣地莫再遲疑”。 內地積極學習就是這樣一個不合時宜的產物,內地卻在積極學習,2006年年初國土資源部明確發文稱: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勾地制度。從2009年開始,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開始陸續引進;各地的“勾地制度”版本不同,但其核心要旨在於政府與開發商事前溝通,“有市場”政府纔會推出土地,避免流拍。
媒體贊揚者不在少數,勾地制度直接被冠上“平抑樓價”的美稱,實際效果如何?
上海版本的“勾地”第一單,就產生了一個地王。2010年2月1日,外灘金融8-1地塊憑借其92.2億元的競拍價,折合樓面價每平方米34148元,成為上海2009年以來總價、單價的雙料地王。
對此,黃良昇指出,內地政府采用香港的勾地制度,確實可以解決開發商盲目囤地的行為,但一旦實施不當,勾地制度很可能會成為一種名正言順的利益尋租,土地部門將難免有從公益部門、宏觀調控者的角色淪為經營個體的危險。 “香港還有廉政公署等機構做相應的監督,內地如果要效仿勾地制度,也應該建立相應的監督機構”,黃良昇表示。 (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