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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關於房屋徵收評估等事項的通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就房屋徵收評估等事項提出具體要求。根據《通知》,今後進行房屋徵收時,區、縣房屋徵收部門應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組織被徵收人投票確定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房屋徵收按照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評估的,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是指所在街、鄉鎮行政管轄區域內)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確定基準價格,並結合被徵收房屋的狀況在5%以內進行修正。公有租賃房屋承租人享有本通知中被徵收人投票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估及專家委員會鑑定等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該《通知》自今年6月8日起實行,至2016年6月7日廢止。
公證機關監督下票選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通知》明確,項目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後,區、縣房屋徵收部門在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務門戶網站上發佈信息,將房屋徵收範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報名時限等內容進行公佈,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可以在報名時限內提出房屋徵收評估作業申請。報名時限不得少於3日。
報名結束後,區、縣房屋徵收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覈實申請房屋徵收評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等級,符合條件的列入備選範圍。區、縣房屋徵收部門在房屋徵收範圍內發佈投票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公告,公告內容包括:符合條件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被徵收人協商時間、投票時間、投票地點等。被徵收人在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公告規定時間內沒有投票的,視爲放棄投票權利。
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區、縣房屋徵收部門組織被徵收人投票,投票結果一致的,按照投票結果確定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投票結果不一致的,將得票最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確定爲房屋徵收評估單位,當其得票相等時,採取抽籤方式確定房屋徵收評估單位。
房屋徵收評估單位確定後,公證機關應當當場公佈結果。
所處區位無新建普通商品房 以相鄰區位新建普通商品房確定基準價格
《通知》規定,房屋徵收評估中按照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的,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因素。按照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評估的,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確定基準價格,並結合被徵收房屋的狀況在5%以內進行修正;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沒有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以相鄰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確定基準價格。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應當將初步評估結果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公示7日,聽取被徵收人意見。
區、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並公告後,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應當向區、縣房屋徵收部門提供委託評估範圍內被徵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單。區、縣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單。分戶評估報告單估價時點爲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
被徵收人要求按照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補償的,應當自收到分戶評估報告單3日內向區、縣房屋徵收部門提供書面申請。區、縣房屋徵收部門接到申請後2日內,應當通知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按照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並在5日內出具分戶評估報告單。
被徵收人有異議 10日內申請複覈評估
《通知》明確,被徵收人或者區、縣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應當自收到分戶評估報告單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書面申請複覈評估,並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原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應當自收到書面複覈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複覈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複覈評估申請人。
被徵收人或者區、縣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屋徵收評估單位的複覈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複覈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鑑定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鑑定評估報告的評估程序、評估依據、評估假設、評估技術路線、評估方法選用、參數選取、評估結果確定方式等評估技術問題進行審覈,出具書面鑑定意見。
經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鑑定,評估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當維持評估報告,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作出的維持評估報告的鑑定意見爲最終評估結論;評估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屋徵收評估單位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評估報告。
徵收公有租賃房屋房屋承租人補償有標準
《通知》還規定,徵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租賃房屋,住宅房屋按照被徵收房屋補償金額的5%給予被徵收人補償,按照被徵收房屋補償金額的95%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非住宅房屋按照被徵收房屋補償金額的20%給予被徵收人補償,按照被徵收房屋補償金額的80%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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