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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如果你的個人房屋出租,應申報繳納個人出租房屋稅收;作爲承租人,你在支付租賃費用時,可向出租人索取發票。在昨日召開的長沙市創新社會管理建設文明城市第三次推進會上,長沙市地方稅務局印發《長沙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從6月1日起執行。
按照該《辦法》,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日起30日內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後發生變更租金或終止租賃的,也應在30日內到地稅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法》規定,未按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出租人取得租金收入應當向承租人開具《湖南省長沙市租賃業統一發票》或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開具統一發票。承租人支付租賃費用時,應及時向出租人索取有效發票,如對方不提供,承租人應及時報告地稅機關。
爲減輕困難羣衆稅收負擔,根據相關政策,對出租唯一私有住宅、並以房租收入維持生計、納稅確有困難的孤寡老人、殘疾人、烈屬、下崗職工、低保戶等特殊業主,可給予減徵或免徵。(記者嶽冠文)
計稅方式
月租金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
住宅和非住宅的綜合徵收率分別爲4%和6%;
月租金1000元以上的
住宅和非住宅的綜合徵收率分別爲6%和12%。
計稅公式
個人出租房屋應徵稅額(未含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租金收入×綜合徵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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