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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尹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家於2009年10月入住到梅江暢水園。2010年入冬以後發現地面滲漏,找開發商、物業,供熱站等都不能解決,最終供熱站讓他自行砸開地面尋找漏點。而這對於沒有圖紙又沒有專業知識的業主來說,真是太難了。
尹先生介紹,他購買的房屋供熱管道和自來水管道均埋在室內地下,但自2010年入冬開始供熱後,發現家中大廳大理石地面出現滲水現象。暢水園物業人員先後來查看幾次,並在春節後將大理石地面打開,未找出滲水原因。隨着供熱時間加長,他家居室內開始出現木地板起鼓、牆皮脫落、櫥櫃開裂等現象,樓下住戶出現屋頂漏水等情況。此情況物業部門曾多次答應向上級反映解決,但直到供熱結束後才答覆他說,供熱系統出現問題應找供熱站,物業不予處理與解決。他又到梅江供熱站反映情況,得到答覆是,業主自行砸開地面找出漏點,然後供熱站再上門進行維修。這讓尹先生很爲難。
接到尹先生反映後,本報與暢水園物業公司取得聯繫。該物業負責人說,對於尹先生的問題,他們也曾多次上門查看,因爲漏點位於業主室內,滲漏原因尚不清楚。按相關規定,商品房供熱管道維保期爲兩年。雖然尹先生是2009年入住的,但該小區交房時間爲2008年4月,至2010年已經過了兩個採暖期了,供暖設施的維護已經移交給供熱站了。業主應該與供熱站交涉。爲什麼新房就出現管道滲漏問題?他說:“是否施工質量問題,還是業主使用問題目前還不能分清責任,得打開地面檢測後才能清楚。”
本報又與梅江供熱站進行聯繫,該站一位負責說,按國家相關政策,業主家中的管道設施爲業主自己的財產,應該由業主自行判定是否供熱管道滲漏。如果是供熱管道滲漏,維修材料也應由業主自行購買,供熱單位負責維修。尹先生家的管道滲漏,需由尹先生自行查找原因,因爲尹先生家中的供熱、自來水、中水管道均埋在地下,分不清是哪個管漏。“他報修是在3月下旬,當時已經停熱了,供暖大管網內已經沒有水了。他報修後,我們派師傅到現場察看,判定不出是哪漏了,我們供熱又沒有探測設備,也沒有專業人員檢測,我們建議他委託自來水公司探測一下,不知爲什麼他不願意去。”她說。
尹先生說:“作爲一名普通老百姓如何找出埋在地下漏點?沒有地下埋管線路圖,應砸哪?自行砸開地面對自己或他人房屋質量造成影響怎麼辦?再砸漏了怎麼辦?明明是供熱期開始漏的,停熱後不漏了,說明就是供熱管有問題。我們正常交納供熱費後,得到的就是帶漏水的供熱服務嗎?新房入住不到一年就出現這樣問題,說明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收取物業費的物業部門竟然是態度反覆,一拖再拖,互相推諉,開發商、物業、供熱部門都把責任推給我。我感到很無奈,也很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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