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株洲6月2日訊(通訊員 劉亮)為注冊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王湘與陳誠從貸款公司拆借資金800萬元注冊一家房地產公司,公司注冊成立後隨即將800萬元注冊資金轉走。6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以虛報注冊資本罪對王湘、陳誠依法提起公訴。 據查,2006年上半年,王湘欲注冊一家房地產公司開發株洲市一建築公司的房地產項目,但其自身不具有注冊成立房地產公司800萬元注冊資金的條件,即找到陳誠商量,由王湘個人出資6萬元,找到株洲市一家經紀人事務所的劉某,請劉某幫忙辦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2006年6月份,經劉某聯系辦理,株洲一財務公司在收取4.5萬元費用後,幫王湘和劉誠在一貸款公司聯系拆借資金800萬元,用於辦理資信證明和股東身份證明等資料,並據此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了驗資報告。2006年6月5日,王湘和陳誠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式注冊成立,王湘擔任該公司執行董事兼法人代表,陳誠擔任監事。此後,兩人新成立的房地產公司專用賬戶上的800萬元注冊資金,旋即被轉走。2006年下半年,工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王湘、陳誠兩人的公司在登記注冊中存在違法行為而案發,陳誠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外逃,2010年1月12日公安部門將陳誠抓獲歸案。(文中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