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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5月29日專電(記者來建強)當前,造成房產中介行業諸多亂象的直接原因在於行業管理法規不健全以及監管乏力。
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調研發現,目前各地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監管,涉及房地產、工商、物價、勞動等多個部門,這些部門尚未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對於領取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中介的大量個體經營戶難以納入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監管范圍;對於存在未備案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難以吊銷營業執照,及時清出市場。
同時,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房地產中介行為的部門規章,但對未備案的機構仍缺乏處罰依據。
業內人士指出,一方面是多頭管理難以擰成一股力,另一方面是負責監管的部門監管不到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對經紀人的禁止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房產中介佔據經紀類投訴首位,但房產中介超范圍經營、非法異地經營、無照經營的現象仍比比皆是。
再從行業內部來看,我國還未建立全國性的房地產經紀協會組織,一些地方甚至連區域性的房地產經紀協會也沒有,即便是已經建立的地區性經紀協會,在會員數量、服務培訓、管理手段上往往表現得相當疲軟,使行業自律處於缺位狀態。 專家認為,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二手房的成交量已超過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量,可以說,房地產經紀正迎來一個大發展時代。對這樣一個朝陽行業,為其健康發展建立一整套有效可行的規范,無疑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