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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針對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存在未批先建、違規審批、資金管理混亂等問題,我省出臺相關政策舉措,從源頭上規範對政府投資工程的管理。
政府投資項目要評估論證
我省決定規範工程建設決策行爲,重點解決未批先建、違規審批等問題。其中提出,政府投資項目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諮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諮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對特別重大的項目要實行專家評議制度。
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在審批重大項目前,項目審批部門應通過網絡或其他媒介,公佈項目信息,公開徵求羣衆意見和建議。嚴禁以會議紀要等形式代替審批程序,嚴禁越權審批項目。
招標項目統一進場交易
我省規定,規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重點解決規避招標、串標等問題。對邀請招標、自行招標和不招標的項目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覈准。同時,推進招標文件標準化和規範化,加快電子招投標制度建設。必須招標的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統一進場交易,並逐步實行電子招投標,提高招標效率。
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事項覈准、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等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
我省提出,規範工程建設資金安排使用,重點解決資金管理混亂等問題。項目單位不得擅自提高建設標準和變更建設內容,不得擠佔挪用其他專項資金,不得拖欠工程款和截留資金。
保障性住房須分戶驗收
我省還決定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和質量安全工作,嚴格落實住宅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
建設單位要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時,須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確保住宅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並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同時,要對分戶驗收的結論進行籤認,不得簡化程序。
此外,建立政府投資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首席記者吳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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