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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報記者丁蕩新報道新修訂的《廣東省物價局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將於6月1日起全面施行,要求二手房也要明碼標價,要依時公開所有房源,且嚴禁價外加價和價格欺詐等。業內人士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舉對二手房市場影響不大,建議有關部門出臺更有效辦法。
根據新修訂的《廣東省物價局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以下統稱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新建商品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時,都必須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此外,中介服務機構銷售二手房原則上也要參照新規定執行明碼標價。
記者昨天在景田片區、龍珠片區採訪時瞭解,不少中介早就對二手房明碼標價了。某中介工作人員小龔介紹,二手房是否明碼標價作用不大,因爲它是業主和買家一對一的交易行爲。“一套房可能標的價格是150萬元,但經過買賣雙方的討價還價,最後變成140萬元或160萬元。政府怎麼來監管這套房的價格呢?”小龔說。
深圳世聯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王海斌表示,二手房明碼標價實際上很早就實行了,只不過這一次要求更加嚴格,政府對售房方的價格透明度要求更高了一些,但此舉對市場不會產生很大影響。他說,二手房很難做到一房一價,而且其中還存在“陰陽合同”的問題,除非政府真正對其交易稅費進行監管,否則難以解決。
王海斌認爲,公佈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細則,其出發點是好的,對大宗商品的買賣起到一定規範作用。其實,明碼標價主要還是針對開發商和一手房的。二手房價格的漲跌是根據一手房的漲跌浮動的,一手房價格降了,二手房肯定也降。目前來說,政府已經出臺了很多非常嚴厲的措施,但對房價沒有起到實質作用,他建議政府未來應該出臺更爲有效的政策,才能把房價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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