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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觀察》報道,按照國家發改委日前發佈的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貫徹此前發佈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執行“一房一價”政策。對於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沒有執行“一房一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處以每套房5000元罰款,對於構成價格欺詐的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是記者在廣州採訪的過程當中瞭解到,“一房一價”遭遇執行縮水,新政效果也面臨打折。
記者在廣州的一些樓盤調查發現,廣州地區大部分樓盤執行“一房一價”的形式多是在銷售大廳的公告欄上張貼,或者是裝訂成冊供購房者查詢。但是公示的內容大多僅限於每套的銷售總價、房屋的面積等等這幾項信息,而沒有公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當中要求公示的其它內容。廣州一個樓盤售樓部的導購說,詳細標註每套房的所有信息是不可能的,現在購房者看到的是一個參考價格,最後的成交價格還要綜合考慮很多因素,比如付款的方式、按揭的形式等等。對此,廣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會長黃德文表示,各樓盤執行“一房一價”的方式不一樣,有些樓盤仍然在對付,有關部門應該加強巡查,規範樓盤執行“一房一價”政策。
此外,家住廣州市的購房者劉芬女士也說,開發商搞“一房一價”並沒有讓她覺得減輕多少壓力,因爲公佈的價格和實際的成交價格還是有很大的差距,關鍵是房價也並沒有因此而下降,她自己看樓的時候發現開發商標註的“一房一價”不靠譜。她在荔灣區看到的一個樓盤按“一房一價”的公示價居然每平米高達5萬塊錢,明顯高出了周邊樓盤的價格。而且說是標價,也只是標註了一個房屋總價,對於購房者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如何看待明碼標價“一房一價”遭遇的執行縮水、效果打折這個問題呢?《央廣財經觀察》特別對話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
管理部門應該預料到執行難
主持人:應該說本輪樓市調控已經持續一年多了,從限貸、限購到現在具有限價意味的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國家在相關政策的設計上應該說是用盡了心力,但是我們的問題往往出現在政策的執行以及落實上,像要求明碼標價“一房一價”這個政策已經是樓市調控直接觸及到了價格管制的層面,可是我們發現依然是在執行上出了問題。您認爲相關的管理部門有沒有預料到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楊紅旭:我認爲應該會預料到,因爲“一房一價”涉及的樓盤特別多、房源特別多,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考慮到政策出來如何落實,因爲要落實到每個樓盤、每個售樓處,這樣的話不僅政策要出來,而且關鍵要讓地方各個相關部門比如說各地的發改委和物價局要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否則的話開發商很難把這種措施落到實處。
“一房一價”不會大範圍擠掉泡沫
主持人:網友也評論說,如果監管到位、執行得當的話,“一房一價”是有望最大限度擠出房價泡沫的,但是現在開發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致使政策的執行效果打了折,執行遇阻。您怎麼看這當中的原因呢?
楊紅旭:首先我不認爲“一房一價”會大範圍地把泡沫擠掉,因爲“一房一價”還是重在梳理市場秩序、規範市場秩序,並沒有影響到供應和需求。限購、限貸影響到了需求,所以說對抑制房價泡沫是有好處的,但是“一房一價”只是讓開發商在定價銷售方面能夠進一步符合制度,符合規範,所以我認爲這個制度很難說是個十全十美的制度。因爲它干預的程度比較深,而且管理層面比較高,甚至各地去檢查、督查的管理成本會高過所謂的效果,因此這個政策真的能夠落到實處我是持懷疑態度的。
不能把商品房價格限的過死 否則違背市場規律
主持人:任志強也曾經質疑過明碼標價,認爲這樣的一種行爲是沒有考慮市場供求的,您同意他這樣的觀點嗎?
楊紅旭: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意,因爲現在商品房的價格必然是市場經濟帶來的,政府不能把價格限得過死,比如說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這類房子政府可以進行限價或者給一個政府指導價。但是商品房畢竟還是有供求關係決定的,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的商品化方向是不容否定的,所以說政策要落實到位,這個比較難,而且要掌握好尺寸。我們說可以打擊開發商坐地漲價的現象,可以打擊開發商違規欺騙消費者這種價格欺詐,但是一定不能說是每個房子必須賣什麼價格,這個控制得過死企業就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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